1.大学巳经毕业的义务兵有没有家属优待金?
据悉,在退役大学生士兵安置工作上,我市严格落实桂政发〔2015]40号有关文件规定,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组织考试录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每年拿出一定比例的招录计划用于定向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招考比例不低于全市乡镇(街道)武装部考试录用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计划的60%、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培养计划的20%(报考时,教育入学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国有、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企业在新招职工时拿出不低于5%的工作岗位,择优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服现役年限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公务员招录和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计入工龄。落实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补贴政策,补贴标准每人每月900元,培训的时间不能少于3个月。
据了解,优抚优待政策在原来基础上,今年将进一步优化。对2019年从北海市入伍的大学毕业生,本科(含)以上学历毕业生,按照入伍地城镇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50%给其家庭增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专科学历毕业生,按照入伍地城镇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30%给其家庭增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另外,还将适当提高大学毕业生入伍一次性奖励金的发放标准,对2019年从北海市入伍的大学毕业生,本科(含)以上学历毕业生入伍一次性奖励金由6000元提高到2万元;专科毕业生入伍一次性奖励金由4000元提高到1万元
2.请问申请杰出人才移民,必须是论文“第一作者”吗
德州服务中心以下列两点为由拒绝了该申请:
1. 申请人未能充分证明在其专业领域内有被国家或国际认可的突出成就,不满足“十中取三”的条件;
2. 申请人未能清楚表明自己到美国后将继续从事其专业领域工作的意愿;
移民上诉委员会AAO通过对所有证据的综合考虑,最终决定撤销德州服务中心的否决判决,批准了该博士的EB-1A杰出人才申请。
1. 申请人是否充分证明在其专业领域内有被国家或国际认可的突出成就,满足“十中取三”的条件;
上诉过程中,申请人的代表律师强调,申请人满足“十中取三”的条件,且有意愿在赴美后继续从事其专业领域的工作。申请人不仅呈交了一些专家推荐信以证明在其专业领域内有被国家或国际认可的突出成就,而且提交了其它文件作为左证专家推荐信的证明。这些文件显示,数以百计的独立专业主流刊物或其它媒体引用了申请人公开其研究成果的论文。
德州服务中心只考虑申请人是“第一作者(First Author)”的论文,而没有考虑众多申请人参与合着的论文。
AAO则认为,现代科研成果一般都要靠通力合作来完成,而且移民局也没有相关法律法规丶判例或证据可以援引,不予考虑类似申请人这样通力合作的科研成果。德州服务中心是要更为有力的证据证明申请人在科研中的重要性。然而,在上诉过程中,与申请人合着论文的第一作者的声明肯定了申请人在共同发表的研究成果中扮演了不可或缺的角色。在最初申请和上诉过程中,申请人所递交的论文引用记录充分显示了其它研究学者都受到申请人着作的影响,并在这些研究学者中间得到了广泛的认可。该证据亦充分肯定了专家推荐信中关于申请人的贡献,不但对其工作领域而言是十分重要的,而且对其他领域也产生了不小的影响。故而申请人满足“在其专业领域内有被国家或国际认可的突出成就”的条件。
2. 申请人是否有意愿在赴美后继续从事其专业领域的工作
上诉过程中,申请人提交了某公司07年的雇主雇佣意愿信(job offer letter)丶09年的雇主证明信(employment verification letter)等证明,故而移民上诉委员会认为申请人有意愿在赴美后继续从事其专业领域的工作。
文章来源于:贺秀娟律师事务所
3.被评为硕士优秀毕业论文有奖励吗
这个根据学校的不同,规定也不同。
例如河北工业大学优秀博士、硕士论文的奖励为:
1、获得“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者奖励现金40万元,奖励导师及指导小组现金40万元,奖励所在学院博士点建设经费20万元;获得“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提名”者奖励现金20万元,奖励导师及指导小组现金20万元,奖励所在学院博士点建设经费10万元。
2、获得“省级优秀博士论文”者奖励现金2万元,奖励导师及指导小组现金2万元,奖励所在学院博士点建设经费1万元。
3、获得校级优秀博士论文者奖励现金5000元,奖励导师及指导小组现金5000元。
4、获得“省级优秀硕士论文”者奖励现金5000元,奖励导师及指导小组现金5000元。
5、获得“校级优秀硕士论文”者奖励现金2000元,奖励导师及指导小组现金2000元。
扩展资料:
评选方法及程序
1、培养单位推荐。各培养单位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根据优秀硕士论文分配名额(附件2),投票产生校级优秀论文推荐名单,并且按照优秀程度进行排序。
2、培养单位公示。各培养单位将初选结果予以公示,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确定各培养单位的校级优秀论文候选名单并报研究生院。
3、学校审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候选校级优秀论文进行审议,如果没有异议则同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结果,如果委员对部分论文存在异议,则投票表决,获同意票三分之二以上者具备校级优秀论文资格。
4、学校公布。研究生院将拟获得校级优秀论文名单进行公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由学校发文公布。
5、确定省优参评名单。根据各培养单位上报的排序名单和分配名额,在已经获得校级优秀的论文中,产生各培养单位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参评名单。
6、报送材料。研究生院将根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结果,向湖北省教育厅报送省级优秀学位论文参评材料。
转载请注明出处众文网 » 德州学院优秀毕业论文名额(大学巳经毕业的义务兵有没有家属优待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