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理工大学评选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条例有哪些内容
为加强高层次创造性人才的培养,提高我校研究生教育质量,培养和激励研究生的创新精神,特在我校建立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制度,学校对被评为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研究生及其指导教师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一、评选原则
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
二、评选范围
本校已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应届博士、硕士毕业生的学位论文。
三、评选条件
1.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1)论文选题为本学科前沿,有较大的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
(2)论文在理论上或方法上有创新,达到国内同类学科领先水平或国际同类学科先进水平,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
(3)论文受到评阅人的好评,答辩成绩为优秀;
(4)论文内容翔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
2.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1)论文选题为本学科重要问题,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
(2)论文有独到的新见解,研究成果较为突出,达到国内同类学科先进水平;
(3)论文受到评阅人的好评,答辩成绩为优秀;
(4)论文内容翔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可以根据有关学科的论文特点,对评选条件进行细化。
四、评选办法
1.评选时间
博士论文,每年3月和9月各评选一次;
硕士论文,每年毕业时评选一次。
2.评选程序
(1)导师、答辩小组或教研室(系)根据评选条件向所在学院提出推荐申请,并填写“优秀学位论文审批表”;
(2)所在学院经审核后,提交相关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
(3)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评选条件进行审核,经到会委员的2/3以上(含2/3)通过后,确定本分会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初选结果,报送校学位办公室;
(4)校学位办公室负责审核并汇总各分会初选结果,初选为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校学位办公室直接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初选为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校学位办公室将组织校外3位专家进行通讯评议,如有2位及以上专家认为优秀的学位论文,校学位办公室将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5)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审定并投票表决,经到会委员2/3以上(含2/3)通过者,确定为校优秀学位论文。
3.推荐比例
各分会推荐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比例分别为该分会受理博士、硕士学位申请人数的10%和5%。
五、奖励方式
学校将对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获得者及其指导教师进行表彰并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
六、其他
1.为保证评选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维护学术风气和科学道德,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发现入选的学位论文存在剽窃、作假现象,或论文的主要研究成果不能成立等严重问题者,自评选结果公布20日内,可以以书面方式提出异议。学位办公室对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保密。如经过调查,确认存在严重问题,学位办将撤消对作者和指导教师的奖励,并予以公布。
2.本条例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2.毕业论文良好率与优秀率会控制吗
会的。
为规范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过程与质量管理,树立良好学风,提高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很多高校都会针对毕业论文的写作做出高标准要求。
学院需加强学生的学术诚信教育,指导教师需严格把握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各学院定在6月4-5日,采用北京同方光盘股份有限公司的“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对院级、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检测,并按照15%的比例抽查其它等次的毕业设计(论文),对重复率在30%(含)以上的毕业设计(论文)直接判定为不及格;对重复率在20%(含)至30%的毕业设计(论文)降低一个成绩等次。直接判定为不及格的或者降为不及格的毕业设计(论文)需要重新完成。
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优秀率应控制在20%以内,良好率不得超过40%,推荐的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按毕业人数的2%申报)名单和待评为不及格毕业设计(论文)(按不少于毕业人数的2%申报)名单于6月8日前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教务处汇总初审后报学校学位委员会评审并确定。
3.关于浙师大成人本科学士学位的问题浙师大成人本科学士学位的问题,
北京理工大学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 学士学位工作细则 (2005-11-22) 一、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规定》及《北京理工大学授予学位工作细则》文件要求,为保证学位授予质量和授予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二、学位授予对象 第二条 凡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国家承认其学历的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符合本规定的各项条件,均可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申请授予成人学士学位。我校成人本科毕业生的学士学位申请,由继续/现代远程教育学院负责统一办理。
三、学位授予条件 第三条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第四条 通过成人高等教育,经审核准予毕业,其课程学习(含外国语和教学实验)和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达到本科教学计划应有的各项要求,成绩优良,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具体要求如下: 1.所学课程考试各门成绩平均在75分以上(含75分),其中通过重考、重修后取得的学分不超过30学分。 2.通过北京地区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英语统一考试。
3.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在“良好”或“良好”以上。 4.学士学位原则上在毕业当年申报。
已经毕业(未取得学士学位)或结业者,在离校后一年内若通过回校重修或重考,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可随下一届毕业生申报学士学位。 第五条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1.政治立场、思想品质有严重问题者。
2.在校学习期间由于各种原因受到学校或工作单位“记过”或“记过” 以上处分者。 3.在校学习期间考试中有作弊行为者。
4.有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者。 5.在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未能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或学分者。
四、学位授予程序 第六条 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申请、审核评审和授予工 作程序如下: 1.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2.学院初审。
继续/现代远程教育学院对申请人的申报资格逐个审核,并将 审核合格者按专业编造名册,并附相关材料送学校相关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 3.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议。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按规定对上报的学士学位获 得者审批名单进行审查,经讨论后进行表决,结果记入《北京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暨现代远程教育学院学士学位审批表》。 4.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每年定期对分委员会提交的拟授学士学位的名单进行审批。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做出决议后,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将授予学士学位审批表及相关材料转继续/现代远程教育学院。
5.颁发学士学位证书。继续/现代远程教育学院对同意授予学士学位者颁发学士学位证书,并将相关材料归档。
五、附则 第七条 我校每年两次定期办理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工 作,逾期不予办理。 第八条 本实施办法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后执行。
第九条 本实施办法解释权属于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 这个是一般学校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基本文件,一般都是采用的这种~~~。
4.内蒙古科技大学 金融学属于什么学院的
属于经济与管理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始创于1983年,其前身是企业管理教研室。1993年成立经济贸易系,1996年改称经济与管理工程系,2002年成立经济管理学院,2009年改称内蒙古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从1983年开始招生以来,经过20多年的发展,学院现有工商管理、会计学、市场营销、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信息系统与信息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和公共事业管理八个全日制本科专业,区域经济学和企业管理两个硕士点。学院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根本,以科研为主导”的办学思路,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目标,多年来为全国、内蒙古和包头市输送一大批经济管理人才,毕业生遍布全国各地,受到企事业单位的重用和欢迎。到目前为止,已培养本专科毕业生5000余人,在校学生1600余人。
经济与管理学院下设工商管理系、会计系、市场营销系、经济系、管理科学与工程系、公共管理系、实验中心和研究中心八个教学、科研机构。实验室面积1200多平方米,拥有计算机200余台。设有综合专业基础实验室、证券模拟实验室、ERP实验室、会计模拟实验室、管理工程实验室等。研究中心设有产业经济研究所、技术经济研究所、信息管理研究所、营销与战略研究所、创业教育与创业管理研究所、生产计划与控制研究所和公司治理研究所。
学院现有教职工96人,分别来源于国内外48所高校,其中专任教师92人。教师中有教授8人,副教授41人,讲师27人;具有博士学位的3人,具有硕士学位的60人,在读博士研究生4人,在读硕士研究生2人,有出国留学经历的4人;硕士研究生导师15人。任课教师的专业和研究领域涉及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等。
近年来,学院教师共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春晖计划项目、内蒙古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内蒙古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内蒙古高校科研项目、包头市软科学项目和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以及企业横向课题60余项,累计科研经费300多万元。科学研究成果获内蒙古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或科技进步一、二、三等奖6项和地市级各种奖励20余项;教学研究成果获省部级一、二等奖和学校奖励10余项。《生产与运作管理》、《经济法》被评为内蒙古自治区精品课程。企业管理学科是学校重点学科和内蒙古自治区重点培育学科。主编或参编的专业教材有20余部,专著4部,在国际会议和国内学术期刊上发表教学、科研论文300余篇,其中EI、ISTP检索8篇。
学院坚持开放办学,与国内外多所大学建立了合作关系。聘请澳大利亚国际商学院、英国TEESSIDE大学商学院和LIVERPOOL大学商学院、加拿大萨斯卡彻温大学、香港大学、北京大学、南开大学、北京理工大学等大学的知名教授为兼职教授或客座教授。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推进,经济与管理学院正进入快速发展阶段,成为我国西北地区高级经济管理人才的一个重要培养基地。
学院链接/
金融学专业:本专业培养掌握银行、证券及保险的基本理论和实践技能,了解经济学、现代金融理论和金融市场运行规律,熟悉金融基本理论,能对国际金融事务进行初步分析,具有较强业务能力的应用型高级金融人才。
主要课程:管理学、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统计学、会计学、经济法、货币银行学、财务管理、国际金融、国际结算、金融工程学、金融衍生工具、证券投资学、外贸函电、金融监管、金融市场学、保险学、投资银行学、金融专业英语、计量经济学、国际投资、银行会计等。
主要实践环节:教学环节包括股票外汇期货模拟、信贷风险模拟实验、商业银行综合业务模拟、毕业设计(论文)。
毕业生情况:毕业生具备很强的职业适应性,既适合在银行、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等金融部门工作,又能从事公司、企业和政府机关的经济管理和财务工作,也可以继续攻读本专业及相关专业的硕士研究生。
本专业学制4年,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
5.塔里木大学在哪里 校长是谁 占地面积
塔里木大学
原名:塔里木农垦大学
地址:新疆南部,阿克苏地区,阿拉尔市
邮政编码:843300
学校性质:中央和兵团共建
学校网站:
编辑本段学校简介
塔里木大学原名塔里木农垦大学,位于新疆南部塔里木河畔的阿拉尔市。为了适应新疆农垦事业的发展和开发塔里木垦区对各类人才的需要,在原国家副主席王震将军的倡导和关怀下,于1958年创建,他亲笔题写了校名,生前一直任名誉校长。学校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批准的首批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本科院校,2003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04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塔里木大学。原为农业部直属院校,现为中央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建。
学校经过近半个世纪的风雨历程,发扬南泥湾优良传统和抗大作风,形成了“艰苦创业、民族团结、求真务实、励志图强”的校风和以“艰苦奋斗、自强不息、扎根边疆、甘于奉献”为内涵的胡杨精神,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农为主,农、理、工、文、管、法协调发展的多科性普通高等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校园面积2570亩,校舍建筑面积37万平方米,教职工968人,其中专任教师570人,教授、副教授178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296人,各类学生1万多人。图书馆藏书84万册,另有电子图书17万种,各类期刊1500多种,校园局域网与中国教育科研网联接。编辑出版的《塔里木大学学报》在国内外公开发行。
塔里木大学现有10个学院,6个硕士学位专业点,33个本科专业,专业涉及6大学科门类,学校现有34个实验室、2个省级重点实验室、4个省级重点学科、50门重点建设课程、69个校内外教学实习基地,建立了兵团南疆干部培训中心、生物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棉花研究所、园艺研究所、甘草研究所和西域文化研究所。“十五”以来,学校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300多项,其中94项省部级课题,973预研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2项,共获得科技成果32项,发表论文近2000篇,出版专著和教材52部。学校科研人员培育的新品种“新梨七号”等科技成果已经在省内外推广,“南疆特色果树种质资源研究”、“塔里木盆地生物资源研究”、“胡杨生态研究”、“长绒棉品种培育及高产优质理论与技术研究”和“西域文化研究”等有鲜明地域特色的课题已取得进展并获得多项成果。
学校加强与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在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等多方面的合作和学术交流,特别是武汉大学、华中农业大学、东北农业大学的对口支援取得实质性进展,并与北京理工大学、台湾静宜大学、美国塔尔顿大学等国内外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签订了合作办学协议。同时与南疆各地州和兵团农牧团场紧密联系,走产、学、研相结合的道路,积极开展科技服务。学校先后选派20多名科技副县(团)长到地方和团场挂职。在科技咨询、推广方面,派出教师和学生实习参与科技服务达5000多人次,培训各类人员2万多人次,为自治区和兵团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