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助理工程师助理建筑师如何取得?
助理工程师申报基本条件
(一)学历条件
1、硕士学位或第二学位,考察合格。
2、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见习期1年。
3、大专毕业,取得技术员资格并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
4、中专毕业,取得技术员资格并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
(二)继续教育学时:
申报初级职称近3年继续教育必须达到120学时。
(三)论文要求:
在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专业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撰写较高水平的技术报告1篇以上。
(四)报送材料:
评审表2份,简明登记表15份,工作总结1份、毕业证书、继续教育证书原件,所有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一寸照片1张。报送评审材料截至日期请及时登陆当地建设委员会网站查询,报送地点:市建委人事处。
二级建造师的报考条件是:
1、具备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2、具备其它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5年。
3、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2.请问,二建继续教育是怎么进行的?需要什么资料?
要找当地建委或建管办参见继续教育。二建的继续教育有地域限制,需到注册地进行继续教育,形式不一有网络学习,也有面授学习。
二级建造师要遵守继续教育的有关规定,服从所在单位的安排,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本单位检查和考核。
二级建造师在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期间,仍享受国家和本单位所规定的工资、保险及一切福利待遇。
自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之日起,三年内提出初始注册申请,逾期未申请或申请未获注册资格者,需完成所要求的继续教育学时,方可申请注册;
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在注册周期内需完成规定学时的继续教育,方可申请续期注册;
被注销注册或未能按时办理续期注册且被注销期或未注册期超过三年以上的二级建造师,申请重新注册时需完成被注销期或未注册期内所规定继续教育学时,方可申请重新注册;
二级建造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3年)内应接受120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必修课和选修课各为60学时。必修课60学时中,30学时为公共课,30学时为专业 课;选修课60学时中,30学时为公共课,30学时为专业课;取得两个及以上专业执业资格的,除完成原专业周期内的120学时继续教育之外,还需完成其他 项专业的专业课(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所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新增项注册专业自增项之日起,三年周期内亦需完成增项专业的专业课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
3.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学习心得咋写
原发布者:飞跃资料
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学习心得摘要:随着建筑工程项目的日趋大型化、科技含量的不断增大、业主需求的不断变化以及项目管理技术的迅速发展,呈现出集成化、信息化、集成化的趋势。通过参加二级建造师的继续教育,了解到了施工项目管理中许多新的、先进的项目管理方法,作为一名建造师,通过继续教育谈一谈自己的心得体会,不断提高自己的管理水平。关键词:管理;集成化;信息化;一体化2017年3月开始的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经过老师的课堂讲授和课后自己看书自学,使我受益匪浅,教材《综合科目》的开篇就指出“知识更新迫在眉睫”、“竞争力提升时不待我”、“创新能力储备弥足珍贵”这三点,这也与自己的切身感受十分相符,今天的信息太发达了,好多的信息多少我也了解一些,只是我一直没有象今天这样坐下来、静下心来系统的总结过。正好借这次学习的机会来更新一些过时的知识、系统的总结一下过去的经验教训,提升今后的执业能力,从而提高自己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在这个知识爆炸的年代,新知识层出不穷,新规范更新迅速,项目管理的新理论、新方法不断涌现,建筑技术不断创新,新材料不断的发明,如果不去努力学习更新,就不能与时俱进,就跟不上时代的步伐。从这次建造师继续教育的学习中,我及时的了解建筑工程管理目前的发展状况,得知了建筑工程有关新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了解了建筑工程施工的新理念、新技术、新工法、新材料及其应用,搞清楚了我国建筑工程今后的
4.请问二级建造师应在什么时候接受继续教育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为3年,在每一个注册有效期内二级建造师必须达到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继续教育要求,方可申请延续注册。
继续教育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各为60学时。经继续教育达到合格标准的,颁发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继续教育的具体要求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另行规定。
“二级建造师管理条例”规定: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为3年,3年到期后应申请延续注册。继续教育在3年内参加一次并考试合格即可,一般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每年都要举办一次,可以留意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住建厅)官网上的通知。
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按照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
扩展资料:
申请延续注册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
(二)原注册证书;
(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四)申请人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二级建造师
5.中级职称申报是否会受二级建造师挂靠影响
中级职称申报不受二级建造师挂靠影响。
申报条件和要求(一)基本条件。申报人员应符合国家关于《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所规定的有关条件,具备理工类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即获得博士学位后,担任工程师职务二年以上的在职工程技术人员;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担任工程师职务五年以上的在职工程技术人员;非本专业大学本科(含成人教育本科)毕业,须具备理工类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担任工程师职务七年以上的在职工程技术人员,可评审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当年度已到达退休年龄或已办理退休手续者,一律不接受申报。(二)职称外语与计算机。
按照本市有关文件规定,申报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需参加全国职称外语A级考试并成绩合格;应按照以下要求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1956年1月1日至1959年12月31日出生的须通过2个模块的考试并成绩合格;1960年1月1日至1969年12月31日出生的须通过3个模块的考试并成绩合格;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须通过4个模块的考试并成绩合格。(三)论文要求。
应报送在工程师任职期间撰写的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工程技术专业论文两篇,其中一篇需在省、部级以上专业刊物(有书刊号)上独立发表,并得到同行专家认可。学位论文不作为职称评审报送论文。
主送论文须为申报人独立撰写并注明。申报人员应在材料申报截止日前提供正式出版刊物,论文录用证明等不作为申报依据。
凡在材料申报截止日无法提供正式出版刊物的,材料受理点将不予申报受理。(四)继续教育要求。
申报人员应通过两门相应等级的公需科目继续教育(知识产权班、创新知识中级班、项目管理中级班)。具体报名事宜,请查询“上海继续工程教育协会”网站()。
根据《关于在本市组织开展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应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项培训的通知》(沪经信人【2012】675号)精神,申报“城市管理”高评委“信息技术”学科组的人员,其参加有关计算机与信息技术继续教育培训考核情况将作为职称评审依据之一。
6.二级建造师再继续教育需要提供毕业证书吗
日前,上海市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已如火如荼展开。
针对广大建造师对执业资格证书注册、继续教育的具体要求和安排等的诸多疑问,学尔森集团上海东方创意学校(上海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培训中心)现特别集合东方创意官网上的提问,为大家一一进行解答,希望对各位同学有所帮助。 问:参加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的对象是哪些?不参加继续教育会有什么影响? 答:凡注册类的执业证书都有有效期,到了有效期必须进行继续教育,建造师同样如此。
建造师注册有效期为3年,必须在有效期到期前三个月进行继续教育。根据有关规定,通过注册后3年内必须一次性完成60课时的继续教育培训,即下列二级建造师都应参加继续教育培训: 1、2011年年底前注册的二级建造师; 2、所有正常延续注册的、增项注册的二级注册建造师。
(不含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 3、所有逾期(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满三年及以上)申请初始注册的二级建造师。 4、所有注册失效的或注销注册的需申请重新注册的二级建造师。
根据《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中关于“注册建造师应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接受培训测试,不参加继续教育或继续教育不合格的不予注册”,也就是说注册证书会逾期及失效,证书不能使用参加招标和承接工程项目了。 问:我去年通过二级建造师考试并取得了证书,是今年刚注册的,请问需要参加继续教育吗? 答:需要的。
按照住建部规定,二级建造师注册后三年内应参加60课时的继续教育,这60课时既可以在第一年、也可以在第二年,还可以在第三年一次性完成。考虑到建工行业工作繁忙且经常跨省作业的特点,建议您早一些参加继续教育,在学习时间充裕的情况下可以更自由地选择上课进度,不至于在第三年因工作忙碌耽误学习,而影响证书的注册。
问: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合格的标准是什么?需要学习哪些课程,用什么教材? 答: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成绩合格的条件为:考勤合格(100%出勤)、结业考试及格,上交一篇2000字结业论文、培训期间无重大违纪行为。 其中面授课程包括公共课和专业课,共计60课时;自学并撰写自学课程报告,为60课时。
教材为必修课《综合科目》、《专业科目》;选修课《建筑工程专业以及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选修课》各1本。 问: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在上海有几家培训机构是具有培训资质的? 答:根据上海市建筑管理办公室(市建委)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通知文件,上海地区具有培训资质的机构共有4家,分别是上海装饰装修行业协会培训中心、上海建筑施工行业协会、建峰学院、城市管理学院。
上海装饰装修行业协会培训中心就是上海东方创意设计技能培训学校。 问:听说二级继教要写一篇2000字的结业论文,对我而言太难了。
答:结业论文是必须要完成的。论文内容可以是对培训教材的学习体会,也可是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实践的案例研究,或是对工程项目综合管理的分析和认识,同时老师在授课过程中也会进行辅导,所以难度其实不大,不用担心。
问: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考试难度大吗?是开卷考试还是闭卷? 答: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考试形式为开卷考试,每门科目的及格分为60分。继续教育的目的是让学生们掌握一些新政策、新技术、新的管理理念,预防管理人员的知识老化;考试的目的在于检验学生的学习效果,不是为难学生。
学生只要确保不缺勤,修满学分,认真参加培训,好好做笔记,通过考试的难度不大。如果参考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的经验,基本上都能通过考试。
问:别的省市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好像可以通过网络教育学习,上海一定要参加面授课吗?我在外地搞项目,没有时间来上海怎么办? 答:根据《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由各专业牵头部门或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凡在上海市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只能在上海完成继续教育,不能采取异地继教的形式。
同时出勤考核是继续教育成绩合格条件之一。 考虑到二级建造师的实际工作情况,东方创意学校的继续教育培训基本上每个月除安排非常多的双休日班,还会安排一次脱产的集训班,即连续6天上课的班级,学生可以一次性把课都上完,以免两地来回跑。
如果目前不方便上课,春节过后大概在初八以后,学校也会安排一个连续6天上课的班级,学生可以根据需要选择。 问:我工作很忙,二级继教可能没办法脱产上课怎么办?还有如果我参加培训到一半,外派出去半年,前面学习的学时还算吗? 答:针对学生的不同需求,东方创意学校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将采用滚动开班、随到随学、循环上课的授课形式,学校会安排双休日班、工作日班和集中授课班等多种班型,学生可以自由选择。
另外东方学校几乎在全市每个区都会安排培训班,详细的课程表会不定期在我们学校的官方网站上发布,方便学生报名和就近上课。 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采取学分制,即按照课程安排规则,修满全部课时(60课时)就行。
您可以选择连续6天脱产班或每周双休日两天(共三周)或每周工作日两天(共三周)等不同形式学习。并且如有缺勤或请假的,还可以向班主任提出补课。
7.二级建造师怎么继续教育,流程是什么样的
内容太多了,你还是自己去中大网校二级建造师考试网找找去,给你提供一部分:
第十一条
注册建造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应接受120学时继续教育。必修课60学时中,30学时为公共课、30学时为专业课;选修课60学时中,30学时为公共课、30学时为专业课。注册两个及以上专业的,除接受公共课的继续教育外,每年应接受相应注册专业的专业课各20学时的继续教育。
第十二条
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注册建造师选择集中面授或网络教学方式接受继续教育达到120学时或完成申请增项注册规定的学时后,其《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证书》可作为申请逾期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增项注册和重新注册的证明。
第十三条 在一个注册有效期内,注册建造师根据工作需要可集中或分年度安排继续教育的学时。 第十四条 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的公共课内容包括:
(一)国家近期颁布的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政策; (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新理论、新方法; (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案例分析;
(四)注册建造师职业道德。 第十五条 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的专业课内容包括: (一)近期颁布的与行业相关的工程建设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二)工程建设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及新工艺; (三)专业工程项目管理案例分析; (四)需要补充的其它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业务有关的知识。 第十六条
注册建造师从事以下工作并取得相应证明的,可充抵继续教育选修课部分学时:
(一)参加全国一级或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考试用书编写及命题工作,每年次每人计20学时。
(二)从事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工程法律法规等课程的教学及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的教材编写、授课工作,每年次每人计20学时。
(三)在公开发行的省部级期刊上发表有关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学术论文或公开出版专著、教材,论文每篇限一人计10学时,专著、教材5万字以上计20学时。
(四)参加国家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有关工程建设法规、规范等制订工作,每年次每人计20学时。
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以上工作充抵继续教育累计学不得超过60学时。 第十七条
注册建造师所在单位应督促本单位注册建造师按期接受继续教育,为本单位注册建造师接受继续教育提供时间保证。
注册建造师在参加继续教育期间享有国家规定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八条
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会同交通、水利、通信等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第十九条
培训单位不能保证培训质量或者有其他违规行为的,监督管理部门可提出警告或报请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取消其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资格。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施行。
转载请注明出处众文网 » 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毕业论文(助理工程师助理建筑师如何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