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索赔产生的原因分析及处理原则的毕业论文应该怎么写
首页> 学术期刊 > 湘潭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07年4期 > 施工索赔的成因分析及处理方法 施工索赔的成因分析及处理方法 添加成功! 您可以在“我的服务”中查看您添加的引用通知列表,并且配置获取通知的方式。
关闭 下载PDF阅读器 早在20世纪80年代,"索赔"这个概念首次在云南鲁布革引水发电工程中出现.20多年来,我国的索赔工作却一直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承包商不想索赔,不敢索赔,也不会索赔的现象普遍存在.作为项目业主,应该根据国际国内形式,在正确理解施工索赔的基础上,着力分析施工索赔产生的原因,遵循相关原则,积极开展好施工索赔的处理工作. 作者: 黄从军 作者单位: 湖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审计处,湖南,长沙,410205 刊名: 湘潭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英文刊名: JOURNAL OF XIANGTAN NORM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 年,卷(期): 2007 29(4) 分类号: F406 关键词: 施工索赔 概念 成因 处理原则 处理方法 机标分类号: P61 P57 机标关键词: 施工索赔成因分析项目业主相关原则发电工程内形式鲁布革力分析承包商云南引水基础概念处理 基金项目: DOI: 参考文献(2条) 白晓峰 论建设项目业主对施工索赔的处理 [期刊论文] -四川水利2005(3) 单健 施工索赔原因分析及基本处理原则研究 [学位论文] 2004 更多。 相似文献(10条) 学位论文 施工索赔决策支持系统研究 2003 期刊论文 施工索赔与反索赔的博弈模型研究 - 内江科技2009,30(7) 期刊论文 浅议施工索赔及索赔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 山西建筑2009,35(11) 期刊论文 论施工索赔在项目管理中的应用 - 山西建筑2003,29(6) 期刊论文 浅谈如何做好施工索赔工作 - 山西建筑2008,34(36) 期刊论文 建设工程管理中的施工索赔 - 山西建筑2008,34(1) 期刊论文 浅论建设工程施工索赔及管理 - 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5,15(4) 期刊论文 对投标报价与施工索赔的几点认识 - 山西建筑2004,30(5) 学位论文 施工索赔研究和延误索赔分析 1997 期刊论文 工程量清单模式下施工索赔探讨 - 现代商贸工业2009,21(15) 相关博文(50条) 硕士论文修改意见(第一轮) 略论哲学文章与科学文章的评价标准 信息本质探讨中若干重要概念的广义拓展 盲人如何“看”路?——从知觉缺失情况看认知问题 就信息本质定义问题与洪昆辉老师探讨 转载:中医学概念的信息学属性及中西医学的互通性初探----中医学标准化预备性研究之一 数学概论 语词的释义和概念的定义的区别——中国哲学发展方向新探 人才智能开发-C.学导式教学文萃(一) 刘学浩 著,[待校对]] 5年前的那场争论之一 概念高尔夫 系统哲学引论 第一部分 一般系统论概要 第六章 认知系统理论 韩毅著《美国工业现代化的历史进程(1607-1988)》提要 系统哲学引论 第二部分 系统哲学研究 第十一章 认知:认识论的框架认知结构 2009-07-21 11:28 从青春宝到脑白金:回眸保健品概念营销 『转』科学的定义 科学的定义 (转)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评析 关于钟义信的信息定义的讨论 【转】图书馆学论文写作与投稿全攻略(三) SNOMED RT-------新一代医学参考术语集标准【转】 “国家”、“人民“和“爱国” 《美国自由的故事》(中译本)提要 中国语言技术进展[ZZ] 民法学研究:民法学需要高度衔接的法律事实的概念体系 李恒威等:认知的具身化 中国传统的思维方式与言说方式——答吴妮妮网友 论科技情报 系统哲学引论 第二部分 系统哲学研究 第十二章 自由:关于人的哲学的框架 2009-07-21 11:29 多米诺骨牌运动中是否也有信息传递? 哲学对科学有指导作用 对欲报考哲学博士生者的一点建议——答网友limxc先生 什么是博士学位——与陈丹青商榷 论自然科学基础问题(1) 转载:物理学惊人结论:宇宙只是幻象! 系统哲学引论 第二部分 系统哲学研究 第十五章 终极原理:形而上学的框架 2009-07-21 11:35 <个体-标志值-集合>和它的复杂程度之一、之二 信息度量与系统复杂性问题分析 从哲学层面上对信息本质概念的基本分析 从“龙游商帮”概念的演进谈学术失范现象 童庆炳著:《童庆炳谈文心雕龙》提要 论自然科学基础问题(4) 系统科学与信息科学相结合的哲学思考 <个体-标志值-集合>和它的复杂程度之六 教学艺术的意义 造型抢眼的概念手机很雷人 中国传统思维概念的三大特点:“简易”、“变易”、“不易” PersonalBrain 5.0.1.5 出来了。
论译学词典的描写性 《白马论》系统思想初探 更多。 引证文献(1条) 曾庆武 建设项目施工索赔 [期刊论文] -管理观察2008(8)。
2.如何将索赔进行到底施工企业工程索赔过程中的策略分析
正确认识索赔的作用 严格合同中的索赔条款 合同一经签订,合同双方即产生权利和义务关系,这种权利受法律保护,这种义务受法律制约。
索赔是建筑施工合同法律效力的具体体现,没有索赔和关于索赔的法律规定,合同则形同虚设,对双方都难以形成约束,这样,合同的实施就得不到保证。索赔能对违约者起到警戒作用,使他考虑到违约后果,以尽力避免违约事件的发生;索赔有助于施工合同双方更加紧密地合作,有助于合同目标的实现。
离开索赔,合同的责任就不能体现,合同双方的责、权、利关系就不能平衡。在现代承包工程中,如果施工企业不能进行有效的工程索赔,不精通索赔业务,往往损失得不到合理的及时补偿,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就要受到影响。
因此,施工企业一定要重视索赔,消除长期以来形成的索赔误区,不要因为考虑到下一步与业主和监理单位的合作,而不敢提出索赔,要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将索赔条款写入合同,为以后的索赔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依据。 注重索赔证据的收集 在施工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引起工程索赔的原因有很多,再详细的施工合同都无法避免索赔事件的发生,不论是合同中明示的索赔,还是合同中默示的索赔,其结果最终都落实到工期和费用的索赔上。
无论是何种索赔,要想索赔成功,索赔证据是最重要的,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索赔是难以成功的。 索赔的证据要具有真实性、关联性、及时性、全面性和法律证明效力。
当索赔事件发生时,要及时收集如下相关证据:招标文件、工程合同及附件、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工程施工图纸、技术规范等;工程各项有关设计交底记录、变更图纸、变更指令等;工程各项经发包人或者工程师签认的签证;工程各项往来的信件、指令、信函、通知、答复等;工程各项会议纪要;施工计划及现场实施情况记录;施工日报及工长工作日志、备忘录;工程送电、送水、道路开通、封闭的日期及数量记录;工程停电、停水和干扰事件影响的日期及恢复施工日期;工程预付款、进度款拨付的数量及时间记录;施工图纸变更、交底记录的送达份数及日期记录;工程有关施工部位的照片及录象资料等;工程施工现场气候记录,有关天气的温度、风力、雨雪等;工程验收报告及各项技术鉴定报告等;工程材料采购、订货、运输、进场、验收、使用等方面的凭据;工程会计核算资料;国家、省、市有关影响工程造价、工程的各种文件、规定等。 索赔的证据要完全反映工程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基本资料和数据要经得住推敲,并且能够相互说明,相互关联,不能互相矛盾。
证据的取得和证据的提出要及时全面,准确无误,所提出的证据要能说明事件的全过程,有关的记录、协议、纪要必须是当事人双方签署的,工程中的重大事件、特殊情况的记录、测试必须由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 掌握正确的索赔程序 及时提出索赔 业主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者发生错误,给施工企业造成损失时,施工企业可按索赔程序以书面形式向业主或发包人提出索赔。
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在索赔事件发生后,施工单位应把握索赔时机,迅速作出反应。
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递交索赔意向通知书,声明将对此事件提出索赔。该意向通知书是施工单位就具体的索赔事件向工程师和业主表示的索赔愿望和要求。
如果超过这个期限,工程师和业主有权拒绝施工单位的要求,施工企业将失去索赔的权利。随后,施工企业应对合同的实施进行跟踪、分析,了解事件的经过、前因后果,掌握事件的详细情况,分析这些损害事件是由谁引起的,它的责任应由谁来承担。
在实际工作中,事件的责任往往是多方面的,所以必须进行责任分解,划清责任范围。按照合同判明这些事件是否违反合同条款,是否在合同规定的赔偿范围之内。
与此同时,要抓紧收集证据,并在索赔事件持续期间一直保持完整的当时记录,这是索赔要求有效的前提条件。如果在索赔报告中提不出证明其索赔的理由、索赔事件的影响、索赔值计算等方面合理的详细资料,索赔要求就不能成立。
在实际工程中,许多索赔要求都因没有或缺少书面证据而得不到合理解决,给施工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所以,施工企业必须对索赔的前期工作引起足够的重视,以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
递交索赔报告。索赔意向通知书提交后的28天内,或监理工程师同意的其他合理时间内,施工企业应递交延长工期或补偿经济损失的正式索赔报告及相关资料。
如果索赔事件或者索赔事件的影响持续存在,施工企业应按工程师合理要求的时间间隔(一般为28天)定期陆续报出每一时间段内的索赔证据资料和索赔要求,在该索赔事件的影响结束后的28天内,再报出详细报告,提出索赔论证资料、累计索赔额和累计索赔工期。索赔报告内容包括:标题、索赔申请表、批复的索赔意向书、索赔核心内容的概括、各种索赔证据资料、施工企业的正规性文件、编制说明及附件等。
索赔报告要做到索赔事件真实,计算索赔值合理、准确,责任分析清楚,重点强调事件的不可预见性和突发性,明确阐述是由于非施工方原因造成的干扰事件的出现,使施工企业的工作受到严。
3.浅谈工程索赔及如何作好索赔
索赔目的分类:
1、工期索赔:工期索赔是承包商向业主要求延长施工的时间,是原定的工程竣工日期顺延一段合理时间。
2、经济索赔:经济索赔就是承包商向业主要求补偿不应该由承包商自己承担的经济损失或额外开支,也就是取得合理的经济补偿。
索赔处理分类:
1、单项索赔:单项索赔就是采取一事一索赔的方式,即在每一件索赔事项发生后,报送索赔通知书,编报索赔报告书,要求单项解决支付,不与其他的索赔事项混在一起。
2、综合索赔:综合索赔又称总索赔,俗称一揽子索赔。即对整个工程(或某项工程)中所发生的数起索赔事项,综合在一起进行索赔。也是总成本索赔,它是对整个工程(或某项目工程)的实际总成本与原预算成本之差额提出索赔。
索赔对象分类:
1、索赔是指承包商向业主提出的索赔。
我觉得以上索赔和反索赔的概念有误,本来索赔时具有相对性,反索赔是被要求索赔方对索赔方提出的索赔要求所作出的反击行为(个人观点)
索赔和反索赔是相对性的,反索赔即对索赔的反击,工程中习惯性将发包人向承包人的索赔称为反索赔。
4.工程施工中的索赔技巧有哪些
工程施工中的索赔技巧如下: 1、要及时发现索赔机会 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 在投标报价时就应考虑将来可能要发生索赔的问题, 要仔细研究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和规范,仔细查勘施工现场,探索可能索赔的机会, 在报价时要考虑索赔的需要。
在进行单价分析时,应列入生产效率,把工程成本与投入资源的效率结合起来。这样, 在施工过程中论证索赔原因时,可引用效率降低来论证索赔的根据。
在索赔谈判中,如果没有生产效率降低的资料,则很难说服监理工程师和业主, 索赔无取胜可能。反而可能被认为, 生产效率的降低是承包商施工组织不好, 没达到投标时的效率, 应采取措施提高效率,赶工期。
要论证效率降低,承包商应做好施工记录,记录好每天使用的设备工时、材料和人工数量、完成的工程及施工中遇到的问题。 2、签商好合同协议 在商签合同过程中, 承包商应对明显把重大风险转嫁给承包商的合同条件提出修改的要求, 对其达成修改的协议以“谈判纪要”形式写出,作为该合同条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特别要对业主开脱责任的条款要注意。如:合同中不列索赔条款;拖期付款无时限, 无利息; 没有调价公式; 业主认为对某部分工程不够满意,即有权决定扣减工程款;业主对不可预见的工程施工条件不承担责任等等。
如果这些问题在签订合同协议时不谈判清楚, 承包商就很难有索赔机会。 3、对口头变更指令要得到确认 监理工程师常常乐于口头指令变更, 如果承包商不对监理工程师的口头指令予以书面确认, 就进行变更工程的施工, 以后, 有的监理工程师矢口否认,拒绝承包商的索赔要求,使承包商有口难言。
4、及时发出"索赔通知书" 一般合同规定,索赔事件发生后的一定时间内,承包商必须发出“索赔通知书” ,过期无效。 5、索赔事件论证要充足 承包合同通常规定, 承包商在发出“索赔通知书”后,每隔一定时间(28 天) 应报送一次证据资料,在索赔事件结束后的28 天内报送总结性的索赔计算及索赔论证, 提交索赔报告。
索赔报告一定要令人信服,经得起推敲。 索赔的成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承包商对索赔作出的解释和强有力的证据材料。
因此, 承包商在正式提出索赔报告前的资料准备工作是极为重要的,就要求承包商注意记录和积累保存以下资料, 并可随时从中索取与索赔事件有关的证据资料。主要有关(1) 施工日志、(2) 来往文件、(3) 气象资料、(4) 备忘录、(5) 会议记要、(6) 工程照片、(7) 工程声像资料、(8) 工程进度计划、(9) 工程核算资料、(10) 工程图纸、(11) 招投标文件。
这些资料必须详细完整,只有具备高水平的文档管理信息系统, 才能为索赔提供有利的证据。 6、索赔计算方法和款额要适当 索赔计算时采用“附加成本法”容易被对方接受, 因为这种方法只计算索赔事件引起的计划外的附加开支, 计价项目具体, 使经济索赔能较快得解决。
另外索赔计价不能过高, 要价过高容易让对方发生反感,使索赔报告束之高阁,长期得不到解决。还有可能让业主准备周密的反索赔计划, 以高额的反索赔对付高额的索赔,使索赔工作更加复杂化。
7、力争单项索赔避免一揽子索赔 单项索赔事项简单,容易解决,而且能及时得到支付。 一揽子索赔,问题复杂、金额大、不易解决,往往工程结束后还得不到付款。
8、坚持采用“清理帐目法” 承包商往往只注意接受业主按对某项索赔的当月结算索赔款, 而忽略了该项索赔款的余额部分。没有以文字的形式保留自己今后获得余额部分的权利,等于同意并承认了业主对该项索赔的付款,以后对余额在无权追索。
因为在索赔支付过程中, 承包商和监理工程师对确定新单价和工程量方面经常存在不同意见。按合同规定,工程师有决定单价的权利,如果承包商认为工程师的决定不合理,而坚持自己的要求时,可同意接受工程师决定的“临时单价”, 或“临时价格”付款, 先拿到一部分索赔款, 对其余不足部分, 则书面通知工程师和业主,作为索赔款的余额,保留自己的索赔权利,否则,将失去将来要求付款的权利。
9、力争友好解决,防止对立情绪 索赔争端是难免的, 如果遇到争端不能理智协商讨论问题, 使一些本来可以解决的问题悬而未决。承包商尤其要头脑冷静,防止对立情绪,力争友好解决索赔争端。
另外,索赔一般都在谈到桌上最终解决,索赔谈判是双方面对面的交易, 是索赔能否取得成功的关键, 一切索赔的计划和策略都是在谈判桌上得到体现和接受检验的。 因此, 在谈判之前要做好充分准备,对谈判可能出现的问题要做好分析,如怎样保持谈判的友好和谐气氛, 估价对方在谈判过程中会提出什么问题,采取什么样的行动,我方应采取什么措施争取有利的时机等等。
因为索赔谈判是承包商要求业主承认自己的索赔,承包商处于不利的地位,如果谈判一开始就气氛紧张,情绪对立,有可能导致业主拒绝谈判,使谈判旷日持久,这是最不利索赔问题解决的。 谈判应从业主关心的议题入手, 从业主感兴趣的问题开始谈, 使谈判气氛保持友好和谐是很重要的。
其次, 谈判过程中要讲事实、重证据, 既要据理力争, 坚持原则, 又要适当让步, 机动灵活。所谓索赔。
5.建设施工工程索赔与技巧文献有哪些
一、业主的行为可引起索赔 业主的行为往往是引发工程索赔的一个重要因素,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由于业主在招标文件中对施工现场实际状况描述不详或有疏漏而导致承包商实际发生的工程造价突破原合同价款造成经济损失; 2.业主没有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提供施工现场导致工期拖延; 3.由于业主原因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了施工场地但是该场地不符合施工条件,如未及时完成土地征用、房屋拆迁、青苗补偿、清除障碍物等拖延了工期; 4.业主未遵循合同约定及时将水、电、通讯线路等接至施工现场、或者虽己接入施工现场但供应量尚不能满足施工过程当中的需要导致工期拖延; 玉扳手网致力于为建筑行业提供一站式服务。
5.业主没有按照合同规定保证施工场地内外的交通畅通,如没有接通施工现场与城乡道路或者没有铺设施工现场场地内的主要交通干道,导致材料、机械运输不畅通,拖延了工期; 6.业主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准确地提供施工现场地质情况报告以及地下设施、管网线路的铺设情况报告,或者虽提供了以上报告但与真实情况有出入; 7.业主未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办理施工所需证件、申报获批手续,导致工程搁置,影响了施工进度; 8.业主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及时以书面的形式将施工现场的水准点以及坐标控制点交给承包方,影响了施工进度; 9.业主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妥善的协调对临街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地下管网设施的保护; 10.业主没有配合承包方的工作使得工期拖延,如:没有及时回复承包商的请求、拖延验收隐蔽工程、拖延施工图纸的交付等等。 2.2 设计变更可引起索赔 由设计变更引起的索赔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由于设计图纸上的失误及疏漏,引起人工、机械的闲置费用、建筑材料的堆放费用、改换材料费用、返修加固费用以及连带发生的其他费用; 2.承包方按照图纸施工,发现图纸设计有误或者在实际施工中可操作性不强,经业主同意后采取补救措施及技术处理后引起的费用增加;.由于设计方在施工现场考察后临时决定某些设计的变更、建筑材料的代换改用以及其他临时事件的处理事宜而导致的工程费用增加。
2.3 合同文件的缺陷可引起索赔 由于合同文件自身的缺陷引起的索赔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合同文件中条款语言模糊、不够准确; 2.合同条款存在着漏洞,对某些将来可能发生的情况未做事先的约定与说明; 3.同一合同文件中的条款之间存在着矛盾; 4.合同文件中存在着不公平条款、风险不能正常转移。 2.4 施工条件与施工方法的变化可引起索赔 施工条件与施工方法在施工过程中也会产生较大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加快施工进度导致人力资源、机械台班、周转材料的增加以及由于各工种交叉作业致使施工效率降低而引起的费用增加; 2.由于施工场地内过于狭窄导致运输困难、运距增加而引起的运输费用增加; 3.由于施工现场环境特殊或施工环境较为恶劣导致施工人员保健费用、现场保护费用增加以及劳动效率降低的损失; 4.在严格按照经过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的过程当中,由于实际情况的改变导致施工情况变化而引起的费用增加。
2.5 国家的政策法规的变更可引起索赔 1.由于每个季度我国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建筑工程材料预算价格变更而引起的费用增加; 2.由于国家银行政策的调整增加的贷款利息; 3.由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对于某种建筑材料或者设备停用的通知而导致的工程费用增加; 4.由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在工程项目中推广某些技术及设备的应用的通知引起的工程费用的增加; 5.由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对某些材料设备的进出口限制或关税提升而导致的工程费用增加; 6.由国家外汇政策导致的某些外资项目工程费用的增加。 2.6 不可预见因素的发生可引起索赔 1.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地下存在某些具有考古价值以及地质研究价值的古董文物、古建筑等而导致的保护费用; 2.异常恶劣的气候环境导致的工效降低引发的损失。
2.7 分包商违约可引起索赔 1.甲方指定的分包商工程质量不合格引起的损失; 2.甲方指定的分包商出现工期延误情况引起的损失。 以上总结的多种情况在施工过程中均潜在着索赔机会,虽然这些索赔机会都是客观存在的,但这并不意味着如若发生以上情况承包商就一定能够获得工期顺延或者费用补偿,其关键还在于索赔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以及实践经验。
二、工程索赔技巧 1 埋伏技巧 埋伏技巧是指承包商在签定合同阶段期间为以后能提出索赔和进行索赔而做的一些隐蔽性工作。主要体现在承包商的投标过程中,编制工程量报表时和在商签合同过程中等。
索赔目标分析技巧也可以对埋伏技巧进行很好的说明,因为其中包括了充分论证和分析索赔目标,慎重选择选择索赔值计算方法和合理确定索赔金额的大小等。2 作战技巧 作战技巧是指承包商在履行合同期间发现索赔提出索赔与实施索赔过程中的工作技巧。
主要体现在及时确认口头变更指令,及时发出“索赔通知书”,注意并重视索赔资料的收集与准备,编写好索赔报告,力争单项索赔并且避免一揽子索赔,搞好索赔谈判和注意公共关系合作等。
6.施工企业如何应对施工索赔的论文怎么写
1、论文题目:要求准确、简练、醒目、新颖。
2、目录:目录是论文中主要段落的简表。(短篇论文不必列目录)
3、提要:是文章主要内容的摘录,要求短、精、完整。字数少可几十字,多不超过三百字为宜。
4、关键词或主题词:关键词是从论文的题名、提要和正文中选取出来的,是对表述论文的中心内容有实质意义的词汇。关键词是用作机系统标引论文内容特征的词语,便于信息系统汇集,以供读者检索。 每篇论文一般选取3-8个词汇作为关键词,另起一行,排在“提要”的左下方。
主题词是经过规范化的词,在确定主题词时,要对论文进行主题,依照标引和组配规则转换成主题词表中的规范词语。
5、论文正文:
(1)引言:引言又称前言、序言和导言,用在论文的开头。 引言一般要概括地写出作者意图,说明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并指出论文写作的范围。引言要短小精悍、紧扣主题。
〈2)论文正文:正文是论文的主体,正文应包括论点、论据、论证过程和结论。主体部分包括以下内容:
a.提出-论点;
b.分析问题-论据和论证;
c.解决问题-论证与步骤;
d.结论。
6、一篇论文的参考文献是将论文在和写作中可参考或引证的主要文献资料,列于论文的末尾。参考文献应另起一页,标注方式按《GB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进行。
中文: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版地、版者、版期):作者--标题--出版物信息所列参考文献的要求是:
(1)所列参考文献应是正式出版物,以便读者考证。
(2)所列举的参考文献要标明序号、著作或文章的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
7.工程索赔策略有哪些关键点
工程索赔是一项具有计划性、程序性、灵活性、繁杂性的工作,必须讲究策略,下面就几点关健性的策略阐述如下。
(一)必须认真阅读并签好工程承包合同的每一条款 承包商与业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是建立在双方签订的合同基础上,合同文件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 只要合同文件没有限制索赔的条款并存在提供索赔的事实,就可以进行索赔。
一般来讲,引起承包商索赔的原因是合同基础条件的变化使承包商遭受额外损失。如合同文件的规范、质量要求、图纸、工程范围、工程量、施工工期、地质条件和天气等现场条件,材料价格、业主提供的材料或设备、指定分包商和供应商的履约等,承包商必须高度重视。
(二)变更及新增项目的索赔技巧 对于变更项目和新增项目的索赔谈判应在其施工开始之前进行。若在新增项目和变更项目完工后才开始索赔谈判。
业主往往会有意拖延谈判时间,并将新增和变更项目单价定得过低并拖延付款,使得承包商进退两难。在索赔谈判中,对于有些证据确凿的费用,如材料费、人工费,一定要坚持,不轻易让步;对于比较灵活的费用,在必要时可做出让步。
在谈判过程做出让步时,可分步让步,而不要一下让到最低价格,否则业主会认为索赔费用水分太多,不真实,反而容易使索赔陷入僵局。 (三)承包商要积极寻求索赔机会 在工程投标阶段要善于发现一些潜在的索赔问题(如图纸设计的漏项或错误,地质条件的变化等),并且降低可能会被删除部分项目的单价。
承包商中标后在工程施工阶段,对工程项目中明显的设计遗漏或失误,及时主动向业主或监理方提出,有目的地准备详尽的资料,适时提出索赔。 (四)对一些金额较少的索赔应予以放弃 在实际工程施工过程中经常出现一些数额较少的索赔项目。
承包商斤斤计较,反而会使承包商与业主的关系不融洽,因小失大。 承包商虽然不正式提出索赔要求,但应书面通知业主和监理方所发生的变更金额,这样有利于在大的索赔项目中取得成功。
(五)注意防范的几个问题 1、投标报价时的疏忽。承包商应仔细研究招标文件,详细进行施工现场查勘,慎重确定报价。
为了中标而冒险地降低报价,从而在投标报价时就埋下了亏损的种子,限制了施工索赔成功的可能性。 2、商签合同时的疏忽。
合同谈判过程中对原合同条件的任何改动,应以“谈判纪要”的形式写出,作为该项目合同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否则将错过索赔的时机。 3、对口头的工程变更指令不取得确认。
有的工程师常向承包商发生口头的工程变更指令,此时,承包商应要求工程师补发书面指令,或正式备函给工程师,要求予以正式确认。 否则,会冒得不到应有的经济补偿的风险。
4、没有在规定的时限内发出索赔通知书。fidic合同条款明确规定,如果承包商提出额外付款的索赔要求,他应在索赔事件初发时期的28天内,向工程师和业主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
《示范文本》的规定与这个时限相同。 承包商应根据具体工程项目合同文件的规定执行,不可忽略时限天数。
5、索赔报告对事实论证不足。根据工程施工合同条件,承包商发出索赔通知书后,每隔28天应报送一次索赔证据资料,并在索赔事件结束后的28天内报送总结性的报告。
在该报告中,应附有索赔款计算书和必要的索赔证据资料。 证据资料应集中论证该项索赔的发生过程、严重程度及造成的具体损失款额。
这些证据是否充分有力,对索赔的成败关系重大。 6、没有及时申请并获准延长工期。
在土建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多方面的原因,经常导致工期拖延。这时,承包商及时研究发生拖期的原因,并把不属于自己的责任的拖期向工程师正式提出,要求获得工期延长。
7、计价方法不当,索赔款额高。索赔款的计价方法经常采取的有实际成本法,总费用法,修正的总费用法等。
在这些计价方法中,反映附加成本的实际费用法比较适用,容易被业主和工程师接受。另一个较常发生的问题,是承包商的索赔款额过高,且论证资料不足,使工程师和业主反感。
这样做不仅会导致索赔失败,也伤害了承包商自己的信誉。 8、采取了“算总帐”的索赔方法。
施工索赔的正确作法,是把索赔纳入按月结算的轨道,要求工程师和业主按月结算支付工程款和索赔款。这样,使索赔逐月解决,以免累积成为巨额。
9、在业主拒付索赔款的条件下继续施工并建成工程。 按照工程施工合同条款的做法,当业主长期不支付工程款或索赔款时,承包商有权暂停施工或放慢施工进度。
按工程进展支付工程款,按合同原则支付索赔款,按工程施工合同条款办事的基本原则,合同双方都应遵循。 在工程施工中,合同双方应密切配合,公正合理地解决合同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问题,保证工程项目顺利建成。
在处理施工索赔问题时,双方也应持这个态度。但是在施工索赔的实践中,合同双方极易发生对抗,甚至形成严重的合同争端。
承包商在提出索赔要求以及进行索赔谈判的时候,一定要注意方式和方法,不要引起矛盾的激化。
8.注重工程结算提高索赔意识论文
施工索赔成为承包工程管理中的一项专门内容,所以应提高业主和承包商对工程索赔的认识,加强对索赔理论和方法的研究,认真对待和搞好工程索赔。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筑市场中的工程索赔是一种正常的现象。在施工过程中是不可避免的。
它不同于“罚金”、“赔偿”,它的性质属于经济补偿行为,而非惩罚。它是承包商由于非自身的原因发生合同规定以外的额外工作或损失所要求进行的费用和时间的补偿。
因此索赔是一种正当的权利要求,是应当争取得到的合理偿付,不是无理争利。在工程实施中,业主往往忌讳索赔,承包商不敢索赔。
也不懂应该如何索赔,对工程的风险意识和索赔意识不强,监理工程师也不善于处理索赔。面对这种情况,在建设领域,施工索赔成为承包工程管理中的一项专门内容,应提高业主和承包商对工程索赔的认识,加强对索赔理论和方法的研究,认真对待和搞好工程索赔。
由于索赔是一项涉及面广,需要具备各种知识和经验的工作,所以要求参与索赔的工作人员必须具有丰富的施工管理经验,熟悉施工中的各个环节,通晓各种建筑合同和建筑法规,并具备一定的财会业务知识。这样才能使施工索赔有法可依、有根有据、合情合理。
索赔是一门“艺术”,它是一门融社会科学、自然科学为一体的边缘学科,涉及到工程技术、工程管理、贸易、法律、财会、公共关系等众多专业学科知识。因此在索赔过程中,一定要注重对这些知识的有机结合和综合运用。
有些建筑企业在承包工程中甚至把索赔看成是盈亏成败的一大关键。以下是笔者对工程施工索赔的一点认识。
施工索赔,是在施工过程中由于甲方或非本企业的原因使本企业付出了额外的费用,通过合法的程序要求甲方偿还他的缺失。换句话说,凡是超出原合同规定的行为给承包商带来的缺失,无论是时间上的还是经济上的。
只要承包商认为不能从原合同规定中获得支付的额外开支。应得到经济时间补偿的,均有权向业主提出索赔。
一般地,施工索赔是承包商向业主提出的要求,这是狭义的索赔,从广义上讲索赔应包括承包商向业主提出的索赔和业主向承包商提出的索赔,后者称为反索赔,故索赔是双向性的。随着社会的发展,出现了越来越多的新技术新工艺,业主对建设项目的质量和功能要求越来越高。
越来越完善,因而使设计难度不断增大,另一方面施工过程也越来越复杂,所以设计过程要求尽善尽美是不可能的。因而在施工中随时发生问题要随时解决,因此需要设计变更。
在建设领域,签订工程施工合同都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其中的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要根据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协商制订。
由于有些条款在订立过程中未仔细推敲或在订立合同时用词不严谨。对工程的实际情况考虑不周,致使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争议,双方对合同条款的不同理解,从而引起工程索赔。
由于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完善,建筑企业间的竞争愈来愈激烈,为了拿到一个工程项目,在投标报价时,承包商常采用“低价中标、高价索赔”的策略,而中标后在实际施工中,施工方为了保证自己的经济利益,使自己能在竞争中生存下去,就想方设法通过合理的索赔增加自己的经济效益。一个建设项目,涉及的单位有很多,如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材料采购供应单位、分包单位等。
这些单位会在整个项目的建设中发生经济方面、技术方面、工作方面的联系和影响。在工程实际实施中。
管理上的失误是不可避免的,可能会产生一系列重大的索赔。如:施工中人为障碍、工期延长、加速施工、图纸错误、供图进度拖延、增减工程量、业主拖延付款等。
如地质条件变化、货币贬值、价格调整、不可抗力、政策法律法规的变化、特殊风险等,这些因素都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难以估计和遇测的。施工索赔的内容有经济索赔和工期索赔。
即要求对方偿付一定的费用或要求业方允许延长原合同期限,作为非承包商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补偿。而在实际工程中,往往同一索赔事项既有经济索赔又有工期索赔。
按涉及的当事双方分类:承包商与业主间的索赔、承包商与分包商间的索赔、承包商与供应商间的索赔;按索赔依据分类:合同规定内的索赔、非合同规定的索赔、道义索赔;按索赔处理方法和处理时间不同分类:单项索赔、综合索赔(又称总索赔、一揽子索赔)。索赔应提出正式的书面报告,内容力求确凿,简明扼要,证据充分,以获得应有的索赔款项。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对索赔作了较大的补充,规定更加明确具体。更具操作性。
一是正当的索赔理由;二是有效的索赔证据;三是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出。必须有正当的索赔理由是任何索赔事件成立的前提条件。
对正当索赔理由的说明必须有证据,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索赔是难以成功的。所以索赔证据要真实、全面、关联、及时并具有法律证明效力。
(1)承包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发包人递交费用索赔意向通知书。(2)发包人指定专人收集与索赔有关的资料。
(3)承包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发包人递交费用索赔申请表。(4)发包人指定的专人初步审查费用索赔申请表,认为索赔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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