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村低保论文 急
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综述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占全国人口的80%,约为9亿。
妥善解决广大农村困难群众的最低生活保障,有着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农村地区推广"低保"制度,体现了政府在积极承担更多的公共职能,但相应资源需求的扩张与地方财政困境之间也呈现出尖锐的矛盾,农村"低保"任重而道远。
保障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已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一、当前农村贫困的现状与农村低保工作存在的问题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国家和社会为保障收入难以维持最基本生活的农村贫困人口而建立的一种社会救济制度。
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既能及时有效地保障农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促进农村社会经济稳定协调发展,也是能否尽快建立与完善农村保障制度的关键。 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意义: 1、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
20世纪80年代,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初步确立,使农村的社会经济状况发生了根本变化,以集体经济为依托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基本解体,农村传统的以土地为基本手段的生活保障体系被削弱,农村的传统家庭和社会关系不可避免地发生了变化,养老、医疗问题以及部分农民的贫困问题日趋严重。尽管1995年民政部为了帮助农村的贫困户解决衣食之忧,开始在部分地区开展了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试点工作,但仍难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一是实施范围窄,覆盖面小,相当部分贫困居民得不到救济和补助;二是标准偏低,难以保障救助对象的基本生活;三是民政部门的救济经费不足,根本满足不了贫困人口的实际生活需要。所以,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必须尽快建立起我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2、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可以缓和改革中的社会矛盾。改革本身是经济利益在全社会的重新分配过程。
在这一过程中,一部分人会受益,一部分人会受损;或者一部分人的受益高于另一部分人的受益。因此改革蕴含社会风险并形成对社会成员的压力。
但是,全社会每一个人对社会风险的承受能力是不一样的。显然弱势群体对社会风险的承受能力较低,当这些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受到威胁时,贫困就不仅仅是经济问题,也可能转化为政治问题,产生严重的社会矛盾。
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助于改善农村弱势群体和贫困群体的生活,缓和社会矛盾,为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3、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尽快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关键所在。
农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都必须具备一定的社会经济条件,即农民只有在温饱问题解决后才有可能投保参加,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对农村全体社会成员的最低生活的保障,不仅经济发达地区需要,经济欠发达地区更需要。在整个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中,其它各项制度都不能直接、及时、最大限度地解决广大农民群众的生活困难问题,惟有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能做到这点。
因此,尽管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中的各项制度都很重要,都需建立起来,但相比而言,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重中之重。[1] 我国农村扶贫战略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是20世纪80年代初解决普遍贫困的阶段,把贫困人口从1978年的2.5亿减少到1985年的1.25亿;第二是区域性的开发式扶贫阶段,其目标是通过政府努力,直接投资于具体的开发性项目,从而带动区域经济的发展,并通过地区经济增长,增强贫困人曰的"造血"能力,实现减贫的目标。
特别是通过"八七"攻坚计划,在上个世纪末贫困人口减少到了3000万。在目前遗留下的2820万贫困人口中,约1/5为五保户,1/3强为残疾人口,超过1/4居住在不适宜人类生存、条件恶劣的地区。
这意味着,现有的农村贫困人口已经严重边缘化,用传统的区域开发的方式进行扶贫已经不能奏效。 鉴于与20世纪相比,农村贫困的性质已经发生了变化,首先,以普遍的增长为目标扶贫方式已经不适用于这些边缘化的贫困人口。
世界银行的一项研究表明,虽然20世纪90年代的经济增长具有显著的减贫效果,但也扩大了收入差距,只有收入最高的20%的人口,人均收入增长率超过平均增长率。其次,区域性开发式扶贫的效果也日益减弱。
2001-2002年年均扶贫投入分别为"八五"和"九五"时期的3.7倍和2倍,而每年减贫的效果不到这两个时期的一半和1/3。每年人约300亿元的扶贫资金主要投在59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但这些县所覆盖的贫困人口不到62%, 因此,针对目前的农村贫困人口,迫切需要一种比区域性扶贫战略更加精确的瞄准机制,以及比开发性扶贫更加直接的救助方式,来帮助他们脱贫,解决他们的温饱问题。
为此,农村"低保"是最适宜的制度选择。 农村贫困是一个众所周知的事实。
我国的农村贫困,不单是农民收入低、县乡财政底子薄、农村基础设施落后,它还包含了农民现有知识和文化的短缺、法制信息的闭塞、教育和科学的落后、卫生和保障的低下等一系列问题,即人文贫困。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在《人类发展报告1997》中给人文贫困所下定义为:人文贫困是指人们在寿命、健康、居住、。
2.关于“新农村建设中的农村社会保障问题”的论文
一、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的基本现状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党在新时期推动农村建设的战略决策,是实现全面小康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石。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既是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还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由之路。 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应把生产发展和生活宽裕作为主要矛盾,把生活宽裕作为矛盾的主要方面。
随着农业税的全面取消和其他支农政策的实施,农业生产发展问题已基本解决。而生活宽裕是农民一直向往但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的问题。
2004年末,全国农村绝对贫困人口还有2610万人,有4977万低收入人口仅能勉强解决温饱问题,说明我国农村居民还有相当一部分生活处于较为困难状态,这是其一。其二,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突出,试点中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仅覆盖约20% 的人,而且筹资水平低。
其三,目前我国农村60岁以上的老人已达8000多万,占农业人口的10% 以上,按照国际通行的标准,我国农村已成为老龄型社会。而农村家庭结构的小型化,家庭养老负担沉重,使得生活富裕受到了一定的影响。
目前,我国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从总体上处于过渡阶段,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农村社会救济。主要是国家针对灾害的突发性特点, 采取应急措施。
在对待贫困户方面, 国家通过设立扶贫基金,帮助发展生产。同时,为解决贫困者的生活问题,部分地区开始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试点工作。
但全国各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发展参差不齐,如北京、浙江、广东、福建、辽宁等经济较发达的省市,已经全面实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其他省份虽然也在部分地区实行农村低保制度,但还没完全实行,根据有关统计资料,2004年我国农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总人数为488万人,不到需要保障人口总数的3%。 二是五保供养制度。
这是农村社会保障的一项基本制度,是以《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予以法规确认的制度。到2003年底,全国实际五保供养人数为254.5万人、敬老院2.4万所、集中供养五保对象50.3万人。
从保障的程度上来看, 五保老人年平均五保金1200元,但因各地财力不足, 实际到位一般只有800元左右, 三是养老保险为主,医疗保险为辅的保险制度。早在1986年前后,各地就陆续展开了农村养老保险试点, 目前全国基本上都已开展此项工作,由于社会及制度等多方面原因, 在资金保障等方面不是很完善。
几经起落,在经历了试点、全面推广和整顿规范几个阶段后,目前又处于试点阶段,到2003年末全国参加农村养老保险人数5428万人。农村养老保险基金滚存结余216.1亿元。
198万农民领取养老金。其总体覆盖率还不足10%。
农村医疗保险方面,正在试点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只覆盖约20%的人口,而且筹资水平不高,保障能力不强。据2003年卫生部组织的第三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结果显示,目前,有79.1%的农村人口没有任何医疗保障,基本上靠自费看病。
一些地区农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居民占贫困人口的2/3。 目前全国绝大多数乡村的社会保障制度处于缺位状态。
在广大的农村,农民的社会保障依然是以国家救济和乡村集体福利事业为重点,以家庭保障为主体,除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进行了改革试点以外,其他保险项目基本上没有建立起来。 二、我国农村社会保障机制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 缺乏监督保证机制,法律层面制度设计不完善 我国宪法对社会保障进行了原则性的规定,体现在第4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障、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我国参加的联合国《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第9条也明确规定 :“本公约缔约国各国承认人人有权享受社会保障,包括社会保险”。
但是,我国《社会保障法》依然未制定出台,缺乏规范社会保障制度的专门法律。法律的缺失导致农村社会保障机制不健全,带来一系列的问题,如保障资金来源不稳定、保障资金的管理不规范、保障体系的建设。
就广大农村地区而言,农村现有的社会保障立法可以说是一片空白。现行的法律依据大多是准法律与相关文件,对农村各项社会保障的地位与作用、保障的权利与义务、保障机构的的建设等,都还没有明确的法律规范。
由于制度上的缺陷,再加上执行中的不到位,导致农民对社会保障的受益缺乏信任感。 (二) 没有建立稳定的资金来源机制,农村社会保障资金来源不稳定 把我国中央财政用于社会保障的支出与世界上其他国家进行比较,就知道我国投入的力度是偏小的:加拿大为39%,日本为37%,澳大利亚为35%,而我国只有10%左右,且这10%的投入也基本给了城镇居民。
农村社会保障面临的最为突出的问题可以说主要是资金缺乏的问题。 应该说,在农村地区建立社会保障制度是政府的职责。
在经济较发达的地区地方政府拥有雄厚的财力来安排养老及医疗保险,农民也有较多的机会获得兼业等,因此收入状况比较理想。但在广大的欠发达地区,由于经济落后,很多地方是吃饭财政,即。
3.论文开题报告怎么写
先写大纲 再看文献
给个格式你先
简单提纲举例
以《关于培育和完善建筑劳动力市场的思考》为例,简单提纲可以写成下面这样:
一、序论
二、本论
(一)培育建筑劳动力市场的前提条件
(二)目前建筑劳动力市场的基本现状
(三)培育和完善建筑劳动力市场的对策
三、结论
详细提纲举例
详细提纲,是把论文的主要论点和展开部分较为详细地列出来。如果在写作之前准备了详细提纲,那么,执笔时就能更顺利。下面仍以《关于培育和完善建筑劳动力市场的思考》为例,介绍详细提纲的写法:
一、序论
1.提出中心论题;
2,说明写作意图。
二、本论
(一)培育建筑劳动力市场的前提条件
1.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为建筑劳动力市场的产生创造了宏观环境;
2.建筑产品市场的形成,对建筑劳动力市场的培育提出了现实的要求;
3.城乡体制改革的深化,为建筑劳动力市场的形成提供了可靠的保证;
4.建筑劳动力市场的建立,是建筑行业用工特殊性的内在要求。
(二)目前建筑劳动力市场的基本现状
1.供大于求的买方市场;
2,有市无场的隐形市场;
3.易进难出的畸形市场;
4,交易无序的自发市场。
(三)培育和完善建筑劳动力市场的对策
1.统一思想认识,变自发交易为自觉调控;
2.加快建章立制,变无序交易为规范交易;
3.健全市场网络,变隐形交易为有形交易;
4.调整经营结构,变个别流动为队伍流动;
5,深化用工改革,变单向流动为双向流动。
三、结论
1,概述当前的建筑劳动力市场形势和我们的任务;
2.呼应开头的序言。
上面所说的简单提纲和详细提纲都是论文的骨架和要点,选择哪一种,要根据作者的需要。如果考虑周到,调查详细,用简单提纲问题不是很大;但如果考虑粗疏,调查不周,则必须用详细提纲,否则,很难写出合格的毕业论文。总之,在动手撰写毕业论文之前拟好提纲,写起来就会方便得多。
编写提纲的步骤
(一)确定论文提要,再加进材料,形成全文的概要(论文提要是内容提纲的雏型。)
(二)原稿纸页数的分配
(三)编写提纲
4.求"我国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的问题与对策研究"为论文题目的论文
你好! 给你一篇作为参考。
1)农村生态和劳动力资源恶性循环 统计表明,从1998年到2007年这10年中,尽管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人均收入都在增加,但无论是增加绝对值,还是增加幅度,农村远低于城镇,直至出现城乡居民收入之比由1998年的2.51增长到2007年的3.33。2008年上半年,情况有所改变,但与农产品价格大幅上涨有关,因而很难持续。
而且城镇居民的收入主要用于消费和储蓄,而农民的纯收入除要用于消费和储蓄以外,还有一部分要用于扩大再生产的支出,如果扣除农民扩大再生产的支出,城乡差距会更大。 造成城乡差别扩大的原因很多,在我国,由于化学农业和杂交良种的推广,我国粮食产量打破自2000年以来连续4年的减产僵局,实现连续4年增长。
尽管这些增加的产出有一部分来自额外土地的使用和杂交良种的推广,但多数来自化肥和农药的更大使用。以化肥为例,目前,我国粮食总产量约占全球的1/4,但消耗的化肥却占全球化肥总使用量的1/3,平均每公顷化肥施用量为400公斤,远远超出发达国家每公顷225公斤的安全上限。
大量化肥和农药的施用,固然推动了农业增产,但这些化肥和农药不仅可能会污染环境(如地下水),而且食品中的化学残余物还会对农民和消费者的健康构成威胁,这与WTO环保标准相去甚远,从而自损国际竞争力。与此同时,从农业中解放出来的大量劳动力造成国家就业压力,并形成中国劳动力价格特别是农民工价格过于低廉的局面。
人们不得不寻求一种可持续发展的农业生产体系,加强环境保护以拯救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确保人类生活质量和经济健康发展,于是,有机农业(生态农业)作为一种可持续发展的农业生产体系得到迅猛发展。有机农业是按照一定的有机农业生产标准,在生产中不采用基因工程获得的生物及其产物,不使用化学合成的农药、化肥、生长调节剂、饲料添加剂等物质,遵循自然规律和生态学原理,协调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平衡,采用一系列可持续发展的农业技术以维持持续稳定的农业生产体系的一种农业生产方式。
有机农业是劳动知识密集型产业,是项系统工程,需要大量的劳动力投入,也需要大量的知识技术投入,不然有许多问题尤其是病虫问题难以解决,还需要有全新的观念。有机农业食品在国际市场止的价格通常比普遍产品高出20-50%,有的高出一倍以上。
因此发展有机农业可以增加农村就业,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业生产水平,促进农村可持续发展。 发达国家以前研究结果表明,采用不施化肥的有机农业生产模式与合理施用化肥的生产模式相比,产量至少降低30%。
据此有人断言,我国如果全部采用有机农业生产模式,按每年人均消耗粮食400公斤计算,将有2.9亿人没饭吃。因此,有机农业不能盲目在全国推广。
事实上这里有个误区,由无机农业过渡到有机农业开始难免出现单产下降,但经过土质的调整和劳力智力的投入,可以迅速恢复到原有水平,而对于原来并没有采用无机农业的土壤来说不存在产量下降的问题。 (2)历史欠账太多 三农承担着向全国提供充足农产品的重任。
统计表明,从1998年到2007年这10年中,尽管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人均收入都在增加,但无论是增加绝对值,还是增加幅度,农村远低于城镇,直至出现城乡居民收入之比由1998年的2.51增长到2007年的3.33。而且城镇居民的收入主要用于消费和储蓄,而农民的纯收入除要用于消费和储蓄以外,还有一部分要用于扩大再生产的支出,如果扣除农民扩大再生产的支出,城乡差距会更大。
造成城乡差别扩大的原因很多,这里仅简析历史欠账问题。 历史上的当权者都知道粮食的重要,“兵马未动,粮草先行”,“民以食为天”这两句话最有代表性。
封建社会许多新政权的发祥地都是在农村或牧区,但在政权正式建立之后,重点自然而然转移到城市,三农不过承担向全国提供充足农产品,兵员和劳工任务罢了。 农村作过包围城市的根据地,农民做过主要依靠对象,农业作过国民经济的基础,但三农承担粮食生产的重任没有变,国家投资重点不在农村没有变。
农村在经济,文化,科技,通讯,交通方面远远落后于城市没有变。因而农村的积累向城市单向流动,农村的劳动力和智力资源也向城市单向流动,城市化的提出更加深了这一趋势。
过去对粮食价格的长期管制并没有对农民进行合理补贴,导致农村除土地以外积累微薄。由资源价格上涨产生的好处,农村得到的要比城市少得多,农村提供的劳动力资源反成为最廉价的商品,考虑到城市低保金是以人头发放的,农民工实际收入比城市低保户也高不了多少。
(3)对策 ( 一) 提高生产力发展水平城乡差别的本质是城乡生产条件和生产方式的差别, 因此城乡差别的缩小取决于社会生产力的高度发展。我们所设计的生产力水平的提高, 一方面是指整个社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 另一方面不是重蹈过去割裂城乡发展的覆辙, 而是要创造条件逐步缩小城乡生产力发展的差别。
( 二) 转变政府的政策导向政府的职能决定它是缩小城乡差别的主导。因此, 城乡差别是扩大还是缩小将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的政策导向。
政府要选择缩小城乡在基础教育、公共医疗。
5.关于农村环境保护的论文怎么写
1.我国农村环保法制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1。
1我国农村环保立法滞后,法律体系不健全 改革开放历经20多个春秋以来,我国的环境保护立法,已初步形成了一个以1989年12月通过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为主体的法律法规体系川,此体系主要包括:①宪法关于环境保护的规定;②环境保护基本法,即1989年12月26日颁布的{环境保护法};③环境保护单行法规;④环境标准。 我国目前共颁布了300多项环保标准;⑤其他部门法中的环境保护法律规范,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这些环境法都涉及了农业环境保护,并对农村环保事业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但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这一法律法规体系远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首先,从其建立的经济基础与达到的目标上来看,这一法律体系是建立在靠行政指令来实施的计划。 经济基础之上,实现一种人治型的经济范畴。
而我国目前是一个以价值规律调节为主、宏观调控为辅的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建立起一种法治型经济范畴;其次,从此体系的大致内容上来看,现行此体系中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行政关系的行政法律规范性质的农村环保法律法规不多,而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民事关系的民事法律规范性质的农村环保法律法规更少。 同时,市场经济的基础是要求市场上各生产要素都能自由流通和各个市场主体能够公平、平等竞争的经济关系,而保证这一关系的以民商法性质为主体的环保法律法规也很少,远跟不上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最后,此法律体系不健全。此体系中“没有综合性的农业环境资源保护法规或条例。
作为综合性环境保护法的 1。2现行的一些环境与资源保护单行法不能适应国际环保发展的需要我国现行的一些环保法规已不能适应国际环保发展的需要,如我国目前实施的1996年5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其第三章第15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向水体排放污染物未超过国家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排污费;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排污费。
超标准排污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制定规划,进行治理,并将治理规划上报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备案。由此可见,对于未超国家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企事业单位,只要缴纳排污费就属合法;而超标准排污的企业、事业被强迫缴纳排污费并进行治理。
这种作法仍是过去政府对污染的控制通过对企业强迫征收排污费促使企业将外部成本内部化,并不是借鉴国际上“绿色企业”那样自动将排污费作为产品生产成本的一个必要组成部分的做法,来促使企业走绿色化生产轨道。 1。
3环境管理体制不完善,监督力度不足 目前,由于我国环保法律体系还不十分完善,致使我国至今还未形成一个统一而完善的环境管理体制。 现行的环境管理体制仍是按辅助性原则为依据的统分结合的多部门、多层次的执法管理体制,即国务院设立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在{环境保护法)的规定下,省、市级政府建立环境专门机构,工业较集中的县、镇一般也设立专门机构或由有关部门兼管,甚至在较大的工矿企业也设有环保科、室与环保专职人员[2]。
这样形成了执法主体势力割据的局面,致使权责不明,权力过于分散,从而使一些省、市级环境保护专门机构变成了本地区行政机关的附属机构。为了一味提高本地区的经济效益而忽视了环境效益与社会效益,甚至一些县、镇领导认为只要经济上去了,自然一切就都会搞好的,而对环保法置之不理,造成了地方保护主义极为严重。
另外,各环保部门之间为了部门利益而互相扯皮,关键时刻相互推诿责任,形成了一种恶劣的部门保护主义,最终造成执法混乱,法律法规失去法律效力,致使环保工作无从说起。正是由于体制的不完善,监督力度自然也就上不去。
因执法主体繁杂,上下级形不成垂直关系。 往往为了地区利益、部门利益,形成了上级有政策,下级有对策的应付局面,使许多监督政策不能得到实施,法律得不到执行,监督变得苍白无力,环境污染日益严重。
1.4农村干部和农民环保法律意识淡薄 我国目前仍处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阶段,市场经济体制仍未完全确立。 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人治型法律秩序仍未被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法治型法律秩序所代替。
尤其是大农村干部,政策性意识浓厚,法律性意识较淡薄,致使许多法律法规在农村实施过程中给以政策化,以政策的原则性`实践性、灵活性代替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范性、稳定性,造成农村市场经济法治建设障碍重重。 再由于我国农村环保法整体上仍未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宣传力度欠缺,农村环保法在广大农村干部`群众头脑中仍是一个未知数。
从而出现了一些农村干部为了本地区经济利益而置环保法不顾,采取“杀鸡取卵`竭泽而渔”的策略采发展经济。这样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短期效益与长远利益对立起来,严重违背了自然规律、经济发展规律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要求。
这些干部的地方保护主义对社会效益、环境效益产生了极坏的影响。同时,一些农民缺乏接近环保法、了解环保法,认识不清环保法的内在经济动。
6.城镇化进程中农村环境保护的实例我是将要毕业的大学生毕业论文方向
环境保护建议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有效利用能源、减少环境污染、降低安全生产事故频次,防止突发环境事件,确保生命安全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制定并执行环保政策和措施,致在保护环境的同时改善人民的生活质量,已经成为我国民生工程的关注点。 中国化工业价值链的发展,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具有显赫的地位,但是,环境污染问题,在化工领域尤其是中小化工企业存在的问题,是不可懈怠和轻视的;改善化工安全生产和化学品安全管理体系,增强企业安全防患意识,提升环保部门的环境管理水平,从而更好地采取治理和应对突发环境事故,是当前急不可待的任务。
我们能够借鉴国际最佳实践和企业成功经验,从而进一步推动中国的可持续发展。 提升地方政府和企业的环保意识和能力,是中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各地区区域性经济发展中,已经注意到了本位主义和牺牲环境为代价所带来的最终恶果,国家环保总局(现环保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开展的清洁生产运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示范项目,以促进中小型企业的认知和意识,足有收效。
安全地生产、清洁地生产,企业的获益包括:提高安全生产、环保能力,降低事故、员工受伤和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以及改善与加强当地社区、工业、价值链、买方市场的综合效益,相关经验将作为成功案例,为中国企业的环保工作,提供宝贵经验。 国际劳工组织估计,1。
6亿人在受到包括环境问题在内的各种影响,每年约有230万男子和妇女与工作有关,包括近36万死亡事故,估计有195万宗与工作有关的疾病的疾病死亡。对于生病的工人的保护,疾病和损伤引起的就业 -不仅是劳工权利,而且是一项基本人权。
对于中国,改善人民的生活质量,而不危及后代人的利益,政府,地方政府和业界应制定和实施更加严厉的安全生产、清洁生产、高效利用自然资源等法规和政策,以减少对中国本土、人类环境的污染。 我建议,国家对环境保护问题,包括环境污染的防治与控制、自然生态保护、核安全监管、环境安全保护等,政策应当先行。
对于以省级主要领导执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也应当充分利用经济杠杆策略,过去比较注重经济份额的考量,以“政绩”应迅速转为对国家法规和政策执行力的考量,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过程。
7.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障措施有哪些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障措施如下:(一)明确职责分工各地民政、扶贫、农村工作、财政、统计等部门和残联要各负 其责,加强沟通协调,定期会商交流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民政部门牵头做好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工作;扶贫部 门落实扶贫开发政策,配合做好衔接工作;农村工作部门综合指导 衔接政策设计工作;财政部门做好相关资金保障工作;统计部门会 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村贫困监测,及时提供调整低保标准、扶贫 标准所需的相关数据;残联会同有关部门及时核查残疾人情况,配合做好对农村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残疾人的重点帮扶 工作。 (二) 加强资金统筹各地财政部门要按照国务院有关要求,结合地方实际情况,推 进社会救助资金统筹使用,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增加资金有效供 给;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科学合理编制预算,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中央财政安排的社会救助补助资金,重点向保障任务重、地方财政 困难、工作绩效突出的地区倾斜。 各地财政、民政部门要加强资金 使用管理情况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安全、管理规范。
(三) 提高工作能力加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会救助能力建设,探索建 立村级社会救助协理员制度,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现有 编制内,根据社会救助对象数量等因素配备相应工作人员,加大业 务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基层工作人员服务和管理能力。 通过政府 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提供农村低保服务。
充分发挥 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在落实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中的骨 干作用。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 为农村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供“一站式”便民服务。
(四) 强化舆论引导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基层政府便民服务窗口、公园广场、医疗 机构、村(社区)公示栏等,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农村低保制度和 扶贫开发政策宣传活动,在全社会努力营造积极参与和支持的浓厚 氛围。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积极弘扬正能量,着力增强贫困群众脱 贫信心,鼓励贫困群众在政府扶持下依靠自我奋斗实现脱贫致富。
8.农村养老问题论文大纲
农村养老问题直接关系到中国农村秩序的稳定与农业的可持续发展,由于固有的道德体系的崩溃和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通过构建和不断完善农村养老法律体系来规范农村养老已是大势所趋,“以家庭养老为主导,强化社会养老保险、引进商业养老保险,建立多种形式并存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的价值定位既符合中国农村的实际,又有利于操作和实施。
人总是要老的,这是一种客观的不可逆转的趋势。人老的直接后果就是获得生存条件的各种能力逐渐丧失,那么,曾经为这个社会做出过贡献的老人们在其获得生存的能力逐渐失去时,谁应该向老人伸出援助之手,为其提供物质和精神的帮助呢?这就是养老问题。
随着计划生育政策在农村的实施,拥有中国大多数老年人口的农村地区将迅速出现家庭小型化的倾向。同时,农村劳动力向城市的流动、农村年轻一代道德观念的下降等因素,都使得传统的家庭养老形式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不难想象,在新的世纪,农村养老问题将是我国最大的社会问题之一。农村养老这个被我们回避了半个世纪的课题,在人权制度逐渐完善、社会物质文化水平不断提高的今天,我们已经没有了回避理由。
一、中国农村传统的家庭养老的基础分析 养儿防老是中国农村几千年的传统养老方式,这种以家庭作为最基本的养老模式得以长期存在的基础是什么?对这个问题的深层次研究将成为我们设计今天的农村养老制度的重要参考依据。 (一)家庭养老的客观条件分析 1.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是家庭养老的前提条件 新中国建立以前的两千多年中,中国农村一直处于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社会。
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是一种不发达的经济形态,低下的生产力将农民紧紧地束缚在一块块土地上而无其它谋生手段,封闭的交往形式又使农民只能依靠自身积累经验而无其它获取知识的途径。于是,对土地和耕作知识的拥有就成了社会继承与世代交替的重要内容。
土地是父母的私有财产,父母退出生产领域后,并不放弃对生产资料的占有权,子女要想获得土地必须以赡养父母为代价。同时,子承父业是传统农民家庭的突出特点,后代不仅由父母抚养成人,而且还从父祖那里学会谋生的技能,继承一定的产业和土地,这种生活上经济上的高度依赖使得他们自觉服从父辈祖辈的制约,不敢有丝毫违抗。
父辈们靠土地生产生育,培育后代;子辈们靠土地维持生活,赡养老人,土地构成百姓们家庭养老的重要经济来源。为了确保农民拥有土地,历代政府实施了一系列土地分配政策,如井田制,占田制和均田制等。
除了土地制度之外,政府还通过法律条文,严禁子孙与父母分家分财。《唐律•户婚律》规定,“诸祖父母,父母在,而子孙别籍异财者,徒三年。”
《明律》规定,“凡祖父母,父母在,而子孙别立户籍,分异财产者,杖一百。”法律之所以如此规定,其目的就是为了稳定家庭养老的经济基础。
2.非货币经济是家庭养老的必要条件 马克思主义认为,“随着人类由农业社会进入工业社会和后工业化社会,家庭赡养功能就慢慢脱离家庭而社会化。”(1)米特罗在《欧洲家庭史》中进一步描述道:“农民经济是一种无货币经济,以致于赡养老人只在家内是可行的,提供实物在超出一定距离时就会是不可能的,因为这需要用现金支付并用此钱购买食物,而在前工业时代,在农业地区中,这两个都是不存在的。”
(2)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几千年来中国农村的生产力极其落后,工业化程度很低,非货币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始终占有主导地位,在这种非货币的农业社会中,农民生产自己几乎全部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对于每一个人来讲,都要不停地生产以获得生活资料的供给,否则便无法保障自己的生活。而事实上,每一个人都有因年老而丧失生产能力的时候,此刻要想获得生活资料,就必须依赖于家庭其他成员的生产。
很显然,非货币的自给自足的生产方式决定了家庭存在的必要性,也决定了家庭养老的必然性。 (二)家庭养老的主观条件分析 1.传 统的孝道思想是中国农村家庭养老的内在动力 在任何年代里,老人的赡养不仅是由当时的生产力水平决定,而且还受到建立在这种生产力基础上的赡养观念的制约。
历史上,我国的老年赡养是以孝为核心在家庭内部进行的,孝道思想在中国有着长久的发展历史和深刻的社会影响。儒家认为:“孝为百行之冠、众善之始,是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德之本也。”
(3)所以儒家立教以孝为起点,“孝字上半部为老,下半部为子,有老人扶子之义。”(4)因此,孝的道德观最初是调解长者与小辈之间关系的行为准则。
但是,到了封建社会,孝被抬到了极高的地位,成为一切道德观念和道德行为的起点,并做为封建伦理纲常的基础。封建统治者就是用孝束缚着每个人的思想和行为,孝的原则为:“父之所尊,子不敢不承,父之所异,子不敢不同”。
(5)封建统治者重孝的目的是为了效忠,显然以孝治天下,本身就包含了伦理和政治双重意义。在封建思想文化的熏陶下,广大农民总是认认真真地行孝,孝顺父母的意识逐渐成为中国农村家庭养老的内在动力。
2.享受天伦之乐的本能是中国农村家庭养老的精神动力 人是社会的。
9.农村义务教育政策落实的现状,问题与对策研究 求毕业论文
当前农村义务教育的现状与对策研究摘 要:农村的义务教育好坏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兴衰和长治久安。
本文在切身感受的基础上对农村中小学义务教育存在的问题和解决途径提出了一系列的观点和看法。关键词:农村义务教育教育经费教育质量教育改革 作为具有9亿人口的农村,基础教育关系到整个国家的未来,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但是以往的义务教育都不是真正完全免费的全民义务教育。2005年苏州市和北京市都宣布:从2006年开始,将实行真正意义上的全免费义务教育。
这似乎昭示着,全国在“十一五”期间全部实行免费义务教育已经拉开序幕,农村的义务教育即将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在中国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正确认识和研究农村义务教育政策落实的现状和问题,探索农村未来教育的发展前景,对于教育工作者来说无疑是一项重要和紧迫的任务。
一、当前农村义务教育的现状和问题 自1986年国家义务教育法出台以来,农村教育状况得到了很大改善,但存在的问题依然很严峻。2004年,中央党校组织的“中国农村九年义务教育调查课题组”先后奔赴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调查。
发现我国农村地区中小学生的辍学率出现了较大反弹,并不是2002年统计所说的小学和中学入学率分别达到了98.6%和90%,辍学率远远高于普九所规定的3%,在很多地方达到了6%以上,一些农村学校不惜采取造假的办法来完成“普九”任务,目前农村义务教育的现状不容乐观。(一)由于农村经济发展落后,农村义务教育环境与城市之间存在较大的差距 由于农业经济发展缓慢,农村财政紧张,各种经费特别是义务教育经费严重不足,从而导致农村学校的持续发展难以实现。
农村学校的环境相当艰难。从硬件来看,农村学校教学和办公环境、教学仪器、试验设备、图书资料和城市相比有天壤之别,有些学校根本就没有看见过电脑,也没有图书室,有也只是聊胜于无。
有些学校危改资金缺乏,潜在的安全危险仍然没有消除。以前分级办学,以村为单位负责,区县为辅;改革后农村以区县为主,上面的资金不能到位,农村的危房改造出现真空。
比如说武汉市新洲区2004年11所学校有危房,撤掉了8所,按照规定,应该把撤了的还建,8所学校危房全部还建至少需要30万元,而上面的经费只有15万,实际上落实到位的只有3万,基本上都没有还建。目前在农村,一方面由于生源减少,主要来自于计划生育和外出打工,学校进行合并,有些学校没有学生,成了空的;另一方面,村里面因为普九的债务,又把学校固定资产作为偿还债务的重要资本,学校合并并未形成资源整合,达到改善学校环境的目的。
很多学校的校舍年久失修,房屋漏水,卫生条件状况很差,现代化教育环境离他们还很遥远。在此环境下成长起来的农村孩子,在文化素质、综合素质和心态等方面都严重滞后于城市,客观上造成城乡教育的不平等,加深城乡之间的隔阂,长此以往,将严重影响社会安定。
(二)师资力量薄弱,教师待遇差,教育质量无法得到保障 由于农村老师的工资普遍比较低,因此一般大学毕业生都不愿意到农村去教书,所以农村中小学的教师整体素质比较低,但是同时人事制度和管理制度又严重制约着师资力量的调整。比如武汉新洲区的三店街,教师不是超编,而是缺编,50岁以上的老师比重偏大,因为学校工资低,优秀的老师和毕业生都不愿意去。
一般说来,农村高级教师每个月工资才1000多元,一般的老师只有600多元,民办的代课老师只有200多元,有些教了30多年的民办老师只有300多元,这样还不如出去打工。尽管如此,很多想要进来的毕业生还进不来。
一方面主要的骨干教师大量流失,尽量往城里调,另一方面,学校宁愿增加代课教师,因为一名公办教师的工资相当于五六名代课教师的报酬。在农村很多学校,没有体音美教师,老师往往是全才全职,什么课程都教,如此可想其教学质量,很多学生到了小学六年级还不如城里的二三年级的学生,连自己的姓名都拼写不出来。
(三)用于义务教育的财政经费吃紧,教育经费严重短缺 目前农村的义务教育的教育经费严重入不敷出。政府对教育的投入远远低于发达国家,目前大致徘徊在GDP的2.5%—2.7%之间,而教育法则规定政府应努力使教育投入达到GDP的4%,教育经费的投入增加远远跟不上农村教育发展的需要,如果政府对此漠然,对应负义务举重若轻,则民间设置再多的这个工程那个工程,都近乎杯水车薪。
2005年第二轮农村税费改革彻底取消了农业税,也给农村义务教育投入体制带来了极大的影响。税费改革前,农村教师的工资主要来源于四个方面:乡级财政拨款、农村教育费附加、从学生中收取的教育集资和中央专移支付;税费改革后,教育集资和教育附加被取消了,乡级政府和农村不再直接承担义务教育的财政责任,其经费基木上全落在县级政府身上,而大多数县财政较为紧张,基本上为吃饭财政。
这使部分财力落弱的县不堪重负,于是出现了教师工资难以兑现、教育负债偿还无期、学校正常运转困难等问题。在缺乏国家财政拨款大力支持的前提下,农村教育部门由于财政困难,不得不把增收超过学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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