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苏大学复试 毕业论文也包括吗
修完所有的必修学分包括重修的,还有就是校公共选修课的10个学分。剩下的只要毕业论文通过就可以了。要是四级没过,只发毕业证,过了还能拿到学位证。
江苏大学医学院是在原江苏理工大学、镇江医学院、镇江师范专科学校于2001年合并成立江苏大学基础上的二级学院。学院与加拿大蒙特利尔大学、香港大学医学院等单位联合开展科研工作和学术交流,效果显著。医学院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的好评,毕业生大多就业于市、县级医院。2004年教育部组织专家组严格评审,授予本科教学优秀学校。
医学院由基础医学系、预防医学系、临床医学一、二、三系和护理学系等六个系、一个研究中心、一个实验教学中心、一个动物实验中心组成。承担临床教学和实习任务的六所附属医院分布于江苏、上海等地的大、中型医院。学院设有临床医学、全科医学、护理学三个本科专业,拥有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内科学、外科学、精神卫生与精神病学等四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学院拥有呼吸内科与心胸外科二个省级重点医学专科,6门省级优秀课程。
学院与加拿大蒙特利尔大学、香港大学医学院等单位联合开展科研工作和学术交流,效果显著。医学院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的好评,毕业生大多就业于市、县级医院。近几年来,实际就业率达97%以上。学院全体教职员工与全校同仁共同努力,2004年教育部组织专家组严格评审,授予本科教学优秀学校。
学院现有教授、副教授(含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300余人;其中博士生导师15人,硕士生导师150余人;其中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专家1人,江苏省特聘教授2人,江苏省医学领军人才3人,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二层次培养人选5人,三层次培养人选16人,江苏省“青蓝”工程学科带头人选5人,江苏省“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10人,江苏省医学重点人才6人。
硕士学位学科授权点取得了突破,已有8个二级学科成为硕士学位授权点,包括内科学、外科学、精神卫生与精神病学、人体解剖学、生理学、麻醉学、肿瘤学、儿科学,其中,内科学覆盖了内科学包含的所有三级临床学科,外科学覆盖了外科学包含的所有三级临床学科。博士研究生导师已发展到3名,硕士研究生导师发展到41名。在校研究生数110名,其中2003年招收50名,2004年招收60名。硕士研究生课程班于2004年开始招生和运行,首批已招收学员80名。学科的快速发展,为学院成为教学研究型学院奠定了良好基础。
科技创新的积极性得到进一步激发。学院医学基础学科11个教研室三年内已先后获得各级各类资助项目21项目,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5项,省部级项目2项。基础学科三年内获得省级科技进步奖3项,市级科技成果奖2项。无论是项目层次还是成果奖的层次均明显提高。科技项目和科技成果的良好发展势头不仅为学院人才培养和教师学术水平的提高打下了基础,而且为广大师生员工营造了良好的学术氛围。
2.江苏大学的硕士论文盲审俩份一份70分以上,一份意见一般(60),
盲审过了就会学院正答后不会延期的。
通过盲审的学位论文,由研究生部通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导师及研究生,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定为不合格的学位论文由研究生部通知研究生本人及导师,进行论文的修改;如研究生本人及导师对盲审结果有异议,可填写“复审申请表”申请复审。
责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接到“复审申请表”后,应组织有关专家或分委员会成员对被盲审为不合格学位论文及盲审意见进行评议,如认同盲审结果,则应责成指导教师负责指导研究生在规定的期限内对论文进行认真修改。其盲审费用由导师或研究生承担。
扩展资料:
1、研究生部根据每年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学科、专业研究生分布情况制定出盲审方案,并交分管校长审批。
2、研究生部根据盲审方案,抽出需进行论文盲审的研究生名单,与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名单核对无误后,将盲审论文的信息通知本人及学科所属学院。
3、被抽出参加盲审的研究生应在接到通知的二天内,按规定格式制作论文(隐去作者和导师姓名),硕士生论文一式二份,博士生论文一式三份,报送研究生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盲审
3.被评为硕士优秀毕业论文有奖励吗
这个根据学校的不同,规定也不同。
例如河北工业大学优秀博士、硕士论文的奖励为:
1、获得“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者奖励现金40万元,奖励导师及指导小组现金40万元,奖励所在学院博士点建设经费20万元;获得“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提名”者奖励现金20万元,奖励导师及指导小组现金20万元,奖励所在学院博士点建设经费10万元。
2、获得“省级优秀博士论文”者奖励现金2万元,奖励导师及指导小组现金2万元,奖励所在学院博士点建设经费1万元。
3、获得校级优秀博士论文者奖励现金5000元,奖励导师及指导小组现金5000元。
4、获得“省级优秀硕士论文”者奖励现金5000元,奖励导师及指导小组现金5000元。
5、获得“校级优秀硕士论文”者奖励现金2000元,奖励导师及指导小组现金2000元。
扩展资料:
评选方法及程序
1、培养单位推荐。各培养单位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根据优秀硕士论文分配名额(附件2),投票产生校级优秀论文推荐名单,并且按照优秀程度进行排序。
2、培养单位公示。各培养单位将初选结果予以公示,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确定各培养单位的校级优秀论文候选名单并报研究生院。
3、学校审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候选校级优秀论文进行审议,如果没有异议则同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结果,如果委员对部分论文存在异议,则投票表决,获同意票三分之二以上者具备校级优秀论文资格。
4、学校公布。研究生院将拟获得校级优秀论文名单进行公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由学校发文公布。
5、确定省优参评名单。根据各培养单位上报的排序名单和分配名额,在已经获得校级优秀的论文中,产生各培养单位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参评名单。
6、报送材料。研究生院将根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结果,向湖北省教育厅报送省级优秀学位论文参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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