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考的成绩和档案合并
每年国家规定时间为:三月一号到七号;九月一号到七号。
方式:考生直接到准考证所在区县(河南的)自考办提出申请,上缴准考证等;然后,区县自考办会给考生一个转考介绍信。
合并成绩:国家规定的合并成绩时间相应的也是两次,分为为上半年的五月下旬和十一月下旬。考生到准考证所在市自考办(西安),携带身份证、西安的准考证、转考介绍信、和河南的准考证号,把河南转来的成绩合并到另一个地方的准考证上,这样,手续就办完了。
按照国家规定,只要考生转成绩,就会把此准考证上的所有成绩一并转走,注销此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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